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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静在美国出生的孩子的国籍问题

(2014-02-17 22:42:49)

新闻爆料,柴静在美国生孩子了,有人说,依美国法,柴静孩子即取得美国国籍,是美国人了。

 

的确,美国是依据出生地主义原则确认新生儿国籍,即根据美国1868年宪法修正案规定:所有在美国出生或者在美国归化,并受美国司法管辖的人,都是美国公民以及其所居住州的居民,任何州都不能制定或执行削弱美国公民权利或豁免权的法律。也就是说,只要在美国出生,就可以自然获得美国国籍,从而享有相应的美国福利,而无需考虑其父母的国籍,这是美国实行出生公民权的法律依据。但这与中国国籍法有关国籍的原始取得存在法律冲突

 

中国国籍法第五条规定,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国外,具有中国国籍;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依据这条规定,柴静孩子要取得美国国籍,除了出生在美国,柴静还应当满足定居在美国的条件而定居有特定的法律含义。按照现行中国法律及政策,出国定居属于国籍移民的范畴,是指永久性地到另外一个国家或地区居留。但柴静和她的先生并没有移民或定居美国。

 

柴静的孩子依据美国法取得了美国国籍,但按照中国法又还是中国人,这种情况在法律上叫双重国籍,但中国法是不承认双重国籍的,所以,依据中国国籍法第九条规定,柴静孩子自动丧失了中国国籍。

 

这样,柴静孩子确实是美国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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