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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浙江平湖新仓镇西大街73号内靠河边的墙面上拍下了这样一张照片,“毛主席批示”。文革时留下的珍贵标语对于经历特殊年代的人们是有记忆烙印的,今天看到这个标语颇有感触,有了对“毛主席批示”的来龙去脉探个究竟的的想法,于是开始查资料,网络搜,便有了下面的内容,相关资料这样说:


毛主席批示:“本书谈这个问题的只有这一篇,值得普遍推荐,文章也写的不坏。供销合作社与农业生产合作社订立结合合同一事,应当普遍推行。”

这个标语的发现,才恍然大悟,这里曾经是五十年代红遍全国的乡镇----新仓镇。

“老码头”上下船的水桥头,

如今的新仓镇老街,依稀还能看到当年的风光,陈旧的新仓商场。
新仓是历史文化底蕴深厚的江南水乡小镇。早在4500多年前就有了先祖活动的足迹,镇域内有原始社会晚期(良渚文化)的古文化遗址——大墩头古文化遗址。新仓在东周前属宁海国,春秋时期后归武原乡,唐后开始称“芦沥”或“芦浦”,自宋代起名“新仓”,在明清两代为东十九都,到清代雍正起名“芦川”,民国十九年起复名“新仓”至今。
“新仓经验”是提升新仓知名度和影响力的金名片。“新仓经验”是非常珍贵又有重要影响的红色资源,若加以重视、挖掘和宣传,将成为宣传新仓的一张金名片。
小贴士:
交通:沪昆高速公路、沈海高速公路 ,
从新仓/独山港/全塘出口离开靠右进入新仓互通立交桥,左转进入广全公路,左转进入仓庆路,左转进入平廊线,到达终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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