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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多年的夫妻口角, 妻子說: 「多年來我照顧一家妥妥當當, 你還不滿甚麼? 」丈夫反駁: 「多年來我在外面奔奔波波, 為這個家付出一切, 你還要投訴甚麼?」他甚至拿出聖經來:「聖經說「妻子當順服丈夫」,你可曾順服於我? 」妻子馬上還擊:「聖經也說「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 你對我寸步不讓, 這也算是愛麼? 」
丈夫沒有說錯, 聖經「以弗所書」的確有這段經文, 不少男人看了或許很開心, 以為聖經真的要女人完全服從男人, 然而, 此經文並不完全。此句的原文是「你們作妻子的,當順服自己的丈夫」, 但下面還有一句「如同順服主」, 這才是真正「順服」的精神。順服主,即是要合乎真理,要本乎愛,當中當然更不會涉及不公不義的事,換句話說,這順服不是絕對的,而是必須合乎真理 – 是聖經的真理, 而不是個人的道理。
太太也不完全錯,只是她也沒有道出原文的全部:「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 正如基督愛教會, 為教會捨己。」這裡所謂的愛,並不是指「記不記得我生日」、「行街時有沒有拖著我手」,也不是從「在鬧交時有沒有讓步」而反映出的所謂愛情。關鍵是「捨己」二字, 即肯犧牲的愛, 肯為對方犧牲時間、青春、金錢等之外, 還有放棄自己的感受, 將自己的地位放下, 當中也必然要合乎真理,而不是純粹合乎個人定義的愛。
或許這對夫婦更應該看看另一節經文:「丈夫也當照樣愛妻子,如同愛自己的身子,愛妻子,便是愛自己了。從來沒有人恨惡自己的身子…」斤斤計較、一味數算自己付出了多少的,其實是不是真正的犧牲與順服?試想想,我們也不會和自己計較,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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