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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向有寫日記的習慣, 嚴格來說, 是寫備忘錄。一天當中, 或許做過太多事情, 種類又繁多, 有時連昨天發生過甚麼事也不記得。為免讓生活太不著痕跡, 回望時只剩下一片空白, 我會在日記簿上簡略記下做過甚麼, 至少讓自己覺得沒有白過每一日。這習慣維持了十多年,然而, 到最近才發現當中有一大問題。
一天到書店, 偶然拾起「季羨林日記」, 那是季羨林先生首次出版的日記集, 他寫道: 「我寫日記, 有感即發… 有時難免有披頭散髮之感, 卻有一種真情流貫其中…」這番話中的一個「感」字,令我猛然醒悟。季前輩認為日記應該紀錄「感情」,並有「真情」貫穿當天的生活。的確,在他這本新作中,雖然記載的大都是一些平平無奇的逸事(例如與友人晚飯後散步回家),但當中情感洋溢,細緻動人,讀者也對他當時的心情一目了然。當天的他, 便非常立體地呈現在讀者的腦海中。
相反,在我的日記裡,只有「事」而無「情」,例如只寫上:「和家人吃團年飯」、「回電台做節目」、「順利拍完微電影」等,當天愉快嗎?有甚麼感想?那「順利」中是否也經歷過驚濤駭浪?可惜我完全沒有紀錄下來, 只有憑記憶去回想, 能記起的還有多少? 恐怕大家也不難想像。於是, 我的這些日記本裡只有「量」, 沒有「質」; 缺乏心情的描寫, 日記便沒有靈魂, 過去的生活, 便變成一堆呆板的事情, 發生過、做過, 卻沒有生命的痕跡。
電台節目中時常問:「去年的今日, 你做過甚麼?」從今應該加上: 「當時的心情如何?」 記憶其實一點也不可靠, 為免當天的心情悄然逝去, 今天起我決定改變寫日記的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