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事宁人还是追究到底
(2012-01-28 13: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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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地铁车厢中,乘客不算多,笔者在座位上用手机「赶稿」。列车靠站时突然煞掣,站在前面那名一直在把玩手机的中年男子,冷不防列车突如其来这一煞,整个人失去重心,几乎跌倒。电光火石间,他伸手乱舞,意图抓着些什么,却一拳打在笔者的脸上。这一拳甚狠,中正笔者的鼻梁,连眼镜也飞脱,虽然没有「见血」,但的确痛得要命(写这篇文章的时候仍隐隐作痛)。
那名「凶手」获旁人出手相助,终于站稳,稍为定神之后,竟若无其事的继续埋首于他的电玩,似乎毫不知道刚才曾「击伤」了笔者。而我则坐在位上,搓揉着肿痛的鼻子,非常可怜。
事后,与友人谈到此事,友人A大叫:「当然要追究到底啦! 是他不小心,然后打伤了你,怎可就此了结?至少也要他知错和道歉!」友人B却持相反意见:「可能他也不知道打伤了你呢?一时失足,大家也不想,当众吵闹,动气又伤神,即使他说一句对不起,你也只会心里好过一点,但对你受伤的鼻子也于事无补!」友人A不认同:「这是原则问题,犯了错就要承认,承担后果,误杀也要收监啦!」友人B反驳:「但现在他不是被杀人嘛! 「退一步海阔天空」,你不小心踩了别人一脚,也不想被人大兴问罪之师吧!」两人就此争持不下。
当日,我一直坐在位上,想着同一个问题:「应该上前跟他理论吗?」只是,一直到他下车,我仍拿不定主意,最后只有按着鼻子,目送着他离开。是「息事宁人」还是「追究到底」?还是交给读者评评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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