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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
家中尚有数十盒完全未「解封」的墨水笔。包括历年来收到的生日礼物、出席活动时收到的纪念品,还有圣诞节交换礼物时所抽到的等等,当中有「犀飞利」、「Parker」,也有土炮「英雄牌」。虽然我们鼓吹「物轻情义重」、「应在乎礼物背后的心意」,但有时,一拿上手便猜到内里是墨水笔,真的难掩失望之情,皆因我极少使用墨水笔。
首先,基于工作性质的关系,我并不需要把一支名贵金笔插在口袋里,随时拿出来签名(或给客人签名)。事实上,我亦甚少穿恤衫,难道要将墨水笔插在牛仔裤袋里吗?再者,我是个极度冒失的人,年中不知遗失了多少支笔,若然使用那些名贵的墨水笔,压力实在太大了。
最重要的还是,我认为墨水笔不好写。笔杆太粗又太重,挥笔时不够灵活,笔尖也嫌不够流畅,不适合我这类要「速写」的人。自命「粗人」一名,配不上用甚么名笔,有时,一支只值数元的「百乐牌」原子笔或「中华牌」铅笔,写起来反而更有手感。
有次替某机构担任义务司仪,大会送了一支名贵金笔给我作纪念,那颁奖嘉宾还轻声的跟我说:「贵野黎架! 岩晒你!」当时我在台上强颜欢笑,很想问他:「可以折现吗?」我的确是「喳笔搵食」,但大部份时间都是用键盘写作的。各位朋友,下次若然以此理由送礼给我的话,不如考虑送一个「好打」的键盘,更为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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