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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四个字,打从离开中学校园后,便几乎没有在生命里出现过。加入电台做全职员工,第一个主持的节目是凌晨二至六时的「一切从音乐开始」,自始我便切切实实地成了一名「夜鬼」。那十多年的岁月,主持的节目几乎全部是晚上,或深夜,我的平均上床时间为深宵四时,一般起床时间为正午过后。经过多年的训练,我变成了一具「殭尸」,看见阳光便没精打采,晚上一来便兴奋莫名,还时常取笑早睡早起的朋友「好out」。
夜晚的人,其实都很忧郁和孤独,太多「夜阑人静」,太多独处的时间和空间去胡思乱想 (当时却自我麻醉为「感性」)。由于长期睡眠质素欠佳,身体也越来越差 (唯一好处,就是不会错过现场直播的球赛)。多次想调整生活习惯,可惜无论如何也是办不到。
直到个多月前回旧金山探亲,因时差缘故,第一个早上,六时便醒来。难得看见旭日初升,听见鸟儿在咏唱,眼前是无尽的蓝天与白云,当时心想:「原来只有在阳光底下才能清楚看到世界之美,如果我将白天的时间都花在床上,岂不是很浪费?」于是,我决定要好好把握加州的阳光。就从那天起,生里时钟作了180度的转变,天天早起,与家人饮茶、回了电邮、写好文章,才到中午,我还有大半天去感受这个世界。
更难得的是,回到香港之后,这份习惯竟然可以坚持。如今,晚上十一时便会进入迷糊状态,早上八时便会在网上出现,身边的朋友都觉得匪夷所思;从前以为深夜才有写作灵感,但原来一边吃早餐一边思考,脑筋会更灵活。早睡早起,不单能「身体好」,而且心情也会好。感谢上天,将我变回一个正常人,亦希望能让我持之以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