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怒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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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经典黑白片「十二怒汉」(12 Angry Men)。这套1957年由大导演雪梨·卢曼(Sidney Lumet)执导的电影,除了开头和结尾那三分钟之外,其它场次全部在一个房间内拍完,但片中的角色性格突出,故事充满张力,一浪接一浪,毫无冷场,镜头调度的技巧亦非常精彩,令笔者叹为观止。
故事讲述法庭正审理一桩少年谋杀案,十二名陪审员退庭商议。最初,其中十一人均认为被告有罪,只有一人不同意,他们只好再作讨论,顷刻间,便闹得火光熊熊。然而,谋杀案是副,那十二位陪审员的个性和变化才是主。他们当中,有人是跟风的墙头草,有人因赶着看球赛而但求快快作结,有人对贫穷人满怀偏见,有人因自己的家庭关系而妄下结论,亦有人公正持平,认为要判一个人死刑的话,理应厘清所有疑点。虽然是一出五十多年前的电影,但当中道出的人性,和人的劣根性,与五十多年后的今天完全无异,人生百态,一目了然。
最喜欢结尾那场,一直诉诸情绪和语言暴力的陪审员,盛怒之下,将他和儿子的合照撕得粉碎,暴露了他心中的一个死结。最后他哭着改变初衷,十二人戏剧性的一致判被告无罪,原本法律不外乎人情。那位少年人尚算幸运,陪审员至少可以由感性辩到理性,真理才有机会越辩越明。相对于这个满街「公审」的年代,既没有合理与不合理,亦没有理性和不理性,更加没有人情可言,大家只想痛快地看到「死刑」执行。试问,「被告」又可有翻身的机会?
*本文刊登在2010年7月28日香港东方日报<写意>版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