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坊间流传一种「病」,叫「燃烧殆尽症候群」,意思是对某些事抱高度热情的寄望,虽然最终达成了心愿,但同时亦令自己筋疲力竭,倒头来反而令自己放弃那心愿。例如,处心积虑要到某某大公司工作,过程中竭尽心思、扭尽六壬,最终获取录了,但由于个人「燃烧殆尽」,上了班三天便自行辞职;
听来颇复杂,其实很普遍,有些人做过一生中最轰烈的事后,便再无佳作;有人对她一见钟情,认为「非她不可」,于是穷追不舍,经历千山万水,两人终于走在一起,但情感已耗尽,无以为继,最后一星期便分手了;亦见过不少知名球星,拿过欧冠杯或世界杯后便从此「走样」,状态一沉不起,广东话俗称「踢残咗」,其实不是体能上「残」了,而是斗志上的「残」。
我也试过类似经历,当年在美国读书,为了考入父亲最推崇的大学,于是在那两年间修心养性,只顾苦读,结果我这块「不是读书的好材料」,竟然拿到史无前例的三点七平均分。入了大学之后,那份斗志亦随之而溜走,试过很想重拾当日的拼劲,但总是有心无力,后来只是勉勉强强地才毕业。
经历多了,如今会儆醒自己凡事不要太一鼓作气,或太一厢情愿。激情总会消逝,此乃人之常情,看见自己「燃烧殆尽」,只会更觉伤感。我宁可慢慢雕琢,细水长流,让所爱的人和事变成恒久,而不是剎那的光辉。
*本文刊登在2010年7月14日香港东方日报<写意>版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