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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实评论:互联网电视接收设备标准,强制谁?

(2016-05-22 10:43:35)
标签:

杂谈

分类: 秋实评论

文/秋实,著名家电产业观察家、评论家,微信公众号ceo396

  来源:中国家电下乡网

  据悉,互联网电视接收设备强制国家标准制定工作日前正式启动。工信部联合国家标准委、质检、广电、工商等相关部门和产业界各单位成立互联网电视接收设备标准工作组,共同推进完成标准制定。秋实评论认为,互联网电视接收设备标准,强制谁?

  互联网电视接收设备,谁的菜?

  根据《国家标准委关于下达<互联网电视接收设备技术规范>等47项国家标准制定计划的通知》(国标委综合[2016]21号),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主管、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信息司归口的强制性国家标准《互联网电视接收设备技术规范》(项目计划代号:20160058-Q-339)正式立项。为顺利开展标准制定工作,电子信息司于2016年4月14日下午在北京召开了标准启动会,并联合国家标准委及质检、新闻出版广电、工商等相关部门和产业界各单位成立互联网电视接收设备标准工作组,80余家企业共百余名代表参加了会议。

  一般来讲,强制性标准是充分反映国家意志的最高标准,具有强制性和不可变通性。是国家通过法律的形式明确要求的,且无条件予以执行的标准,不允许以任何理由或方式加以违反、变更。

  此次国家把互联网电视接收设备技术规范升级为国家强制性标准,很显然,与当前包括互联网电视在内的各种视频终端混乱局面有关。各种违法、违规的现象屡禁不止。集中表现在软件和硬件两个方面。在软件方面,涉及到信息安全、内容监管、版权保护等;在硬件方面,主要反应在市场准入、行政许可以及硬件本身的质量问题等。

  互联网电视接收设备,市场乱象

  秋实评论认为,目前我国互联网电视接收设备的现状主要分为两个方面。一是已经取得国家相关部门行政许可的牌照方或资质方,对此类企业或机构主要是从硬件上予以监督考核;从软件上,主要对信息安全、内容监管、版权保护等方面予以监督和审核;二是对没有取得国家相关部门行政许可的企业或机构将予以禁止或取缔,无论从软件或硬件方面质量是否达标都将视为违法。

  存在的问题集中表现在:产品质量参差不齐,信息安全和视频内容难以管控。网络智能机顶盒质量、包括但不限于内置含有非法电视、非法广播等非法内容的定向接收软件或硬件模块的机顶盒、电视机、投影仪、显示器等,以及用于收看非法电视、收听非法广播的网络软件、移动互联网客户端软件和互联网影视客户端软件。市场上,随意安装互联网视频播放软件等问题比较普遍,甚至某些生产企业的“电视棒”等网络共享设备或通过私设服务器向用户非法提供电视节目和境外电视节目。

  互联网电视接收标准,强制谁?

  秋实评论认为,此次国家标准的制定应该从三个方面层面予以理解。

  第一,从国家层面来讲,对视频终端接收设备规范管理,可以确保执法可依、违法必究。确保国家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对内容和版权保护实行有效管理、科学管控。

  第二,从行业角度来讲,可以规范相关企业按照新的国标研发、生产、销售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产品,以维护行业公开、公平、公正的新型和谐竞争秩序。

  第三,从市场而言,可以有效打击假冒伪劣的不合格产品,对违法、犯罪行为予以遏制,形成绿色健康的文化消费环境。

(作者:秋实,著名家电产业观察家、评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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