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
荆轲刺秦的故事想必大家早已耳闻,而“荆大侠”的这首离别曲也让我们不由泪下。可大家在赞扬荆轲的勇敢,为荆轲的壮举而悲痛时,鄙人却在冥思其行可否称为“壮举”?而荆轲能否称为历史英雄呢?下面我想从以下两个方面去辨析地看待这个问题。
一、荆轲到底能否算“壮士”?
当然,荆轲喜欢读书击剑,这个在历史上是有记载的。但他的武功真的有传说中的那么高么?对这点我深表怀疑。
纵观“刺秦”整个事件,我认为只要是一个稍有武功的刺客应该就能刺杀成功——拿着只要能刺出一滴血就能让人毙命的毒匕首,面对一个武功名不经传的皇帝。想必占了很大优势,可荆轲居然失败了,不禁让我开始怀疑他的武功能力。
当然,这只是猜测而已,可在刺秦王中几个细节也应证了我的猜测。
首先,在匕首从地图中渐渐显现出来的时候,荆轲仅仅抓住了秦王的袖子,按理说稍懂刺杀的人都应该明白这样极容易让对方挣脱而刺杀失误。
好,就算刚才的是荆轲因紧张出的一个错,在之后,秦王绕着柱子跑的时候。荆轲去追,追秦王了半天竟没追上。可见他的体力可能与秦王只是一个水平的。假若秦王也是一个武功高强的人,那就另当别论,可历史上并没有这样的记载。
最后,在秦王砍掉荆轲的一条腿后,荆轲将手中的匕首扔向了秦王,居然被秦王轻易躲过,从力学角度分析,可见当时匕首的飞行速度不是很大,那么它的加速度也较小,所以荆轲所给予匕首的力必定也不大,一个习武之人,怎会力量如此之小?再者,荆轲当时将匕首扔向了秦王的头部,这也是刺客的一大忌。要是稍有经验的刺客,必定会将匕首奋力扔向秦王的腹部,这样定会使秦王毙命(那把匕首是有毒的,谁只要被这把匕首刺出一滴血,就会立刻气绝身死!)。
二、荆轲的行为能否为“壮举”?
话天下大势,合久必分,分久必合。秦统一天下既然符合历史发展的方向,那么荆轲刺秦王的行动实际上就起了阻碍历史前进的作用,战国后期,深受战乱之苦的人民迫切渴望统一,社会经济的发展也需要建立一个统一安定的国家。因而,秦统一天下是符合历史发展方向的;而对统一天下起着重要作用的秦始皇,我们应充分肯定其历史功绩。
但是从另一个角度来说,秦国统治者毕竟是封建地主阶级,他们统一天下的主要形式是兼并战争,而这种战争充满了掠夺性和破坏性,因而,给被兼并国家的人民造成了深重的灾难。如著名的秦赵长平之战中,秦将白起就坑杀赵国降卒四十万人,而亡者大多是农民。在战争中,“百姓不聊生,族类离散,流之为臣妾。”(《战国策·秦策》)战败国则对战胜国还要徼纳贡赋,人民承担着更重的负担。因此,对于秦国的兼并,六国人民往往是涕泣相哀,戮力同忧,进行坚决的抵制。总之,历史的进程是一个极其复杂的现象,因而,我们肯定秦统一六国的功绩同时也高度评价屈屈原崇高的爱国主义精神,当然也充分肯定荆轲反抗暴秦的正义行动,肯定他大义凛然的英武气魄。
也就是说,从历史发展、从社会进步的角度看,应肯定秦的功绩;而从对侵略者的反抗,代表被压迫人民的利益这个角度看,又应充分肯定荆轲的行动。至于是否为壮举,鄙人认为在历史的统一大流面前,即便荆轲是为了燕赵地区人民着想,但他的行为毕竟叫阻碍历史车轮的前进,和“张勋复辟”应该属于一个性质的。
所以,综上所述,鄙人认为给荆轲的行为定义确实较难。但就定义为“壮举”,还需斟酌。
总之,鄙人认为荆轲虽不能称作为英雄,但他的视死如归的精神,与甘愿牺牲自己,为自己的国家做贡献的精神还是值得我们肯定的。尤其他那义薄云天,视死如归,而且能深谋远虑,机智沉着。虽难为英雄,但堪称豪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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