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朗诵考级(家长须知)
(2010-03-18 10:12:42)朗诵考级的考试办法
一、考试等级:
从幼儿到初级、中级和高级一共十一级。幼儿级(1-2级)、初级(3-5级)、中级(6-8级)、高级(9-11级)。
二、考生要求:
考生须经过《朗诵教学考级表演教程》的训练后方可报名参加考试。
学龄前儿童不分年龄,从幼儿第一级起参加考试。已上学的儿童不用参加幼儿级别的考试,可直接报考初级3级(含3级)以上的级别。
初级以上考生必须已经上学,年龄不设上限。
初中生初次考级可直接报考中级6级(含6级)以上的级别,考生可根据自身条件自选考试级别作为初次定级考试。
考级级别要有连续性,各级考生初次定级后原则上不能越级。若要越级,除参加所报级别考试外,需加试前一级别的相关内容。
考生应熟练掌握并且背诵应考级别的必考作品,准备时请参考《朗诵教学考级表演教程》中每篇必考篇目的“朗诵提示“。
三、考试方式:
两名或两名以上考官对考生单人面试。
朗诵考级的考试内容和方法
报考幼儿(1-2级)和初级(3-4级)的考生,根据相应级别的“规定篇目组合”,考前15分钟抽签,进考场应考;
报考初级5级至高级9级考生的考题,分“临考抽签的必考篇目组合”和“考前自选篇目”两种(“抽签组合”与“自选组合”的考题,均已列在《考级试题组合》中),抽签后准备15分钟,进考场应考。
报考高级10至11级的考生可在考前选择并准备“自选篇目组合”,考试时不需准备时间,按点名顺序进考场应考。
考试按10分制打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成绩满6分以上“通过”,6分以下者“不通过”。
凡成绩为“通过”的应考者,在本次考级结束60日后,由考级委员会发放相应级别的由全国社会艺术水平考级中心监制的《考级委员会艺术水平考级证书》;“未通过”者发给《考官评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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