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GLOBAL酒吧高层书:我也只是来帮忙的
(2013-08-12 07:53:29)我也只是来帮忙的
——与GLOBAL酒吧高层书
昨日,针对GLOBAL夜半酒吧方面发表关于酒吧高层在杨某某所谓被轮奸后,接到其向酒吧的“报案”,倾巢出动、彰人道行公义地出头给李家发短信打电话的目的,一则帮助杨某某申张正义;一则帮助李家平事儿的说法,本人发表《诚如斯言 真假易辨—驳GLOBAL夜半酒吧“帮忙说》一文。
此文引发酒吧高层关注。北京Global Club 投资人丘山先生和Global Club销售部总监“global神丁”先生加我好友,并频繁抛来带刺的“橄榄枝”。其微博内容独具特色,本人分别摘录如下:
Global Club 投资人丘山:
本人练过多年散打,当记者时就曾多次成功打入黑社会团伙内部进行深度调查;成为律师后,也曾为黑社会团伙辩护过,并对黑社会犯罪有过深入研究。这么多年,一路枪林弹雨,无有畏惧。所以,黑社会范儿,摆出来没有任何意义。
以上内容对两位年轻有为,艰苦创业、事业有成的老总而言,我相信只是一时气话,非其本意。因为辱骂和恐吓绝不是战斗。就事论事,让辩论回归一个理性正常轨道上来,澄清事实,匡正视听。
论战完了,咱们还可以成为朋友。因为,咱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目标,那就是尽可能地给社会一个原原本本的事实真相,不替别人担负不必要的骂名。因为,这个世界上,任何人都没有义务为他人的违法犯罪行为买单。
实际上,我和二位先生一样,也只是来给你们帮忙的。
2013年8月12日
附:GlobalClub酒吧负责人
被梦鸽控告酒吧:一直在帮李家
看过梦鸽女士的控告函让我更加笃信真相了,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被颠覆的真相,明眼人都能看得一清二楚,是谁作假谁最清楚。
我方酒吧合法经营,梦鸽女士的控告属污蔑
在案发之初,李家曾公开指责我们允许未成年人进入酒吧,并且为未成年人提供酒水。但是,我想说,来过我们酒吧的人都知道,在我们酒吧唯一的入口 处和一切显眼的位置都有标明:“未成年人不得入内”的字样。首先,从我们营业开始到现在,这都是我们一直恪守的准则。其次,我们只能尽最大力采取目测的方 式辨别。我们没有权利,也不可能有精力对所有人进行盘,恐怕全国也没有哪家营业场所让客人排队挨个查身份证的先例吧,有疑似未成年人企图进入,我们都会婉 言谢绝,拒绝未成年人进入这种事情在我们这里并不少见。再次,李某某等人的体态特征并不像一个未成年人,而且李天一每次来都开车,能开车上路,这更让我无 法认定他是未成年人。
之后,梦鸽女士在控告声明中指控我们酒吧提供“卖淫服务”。在此,我特别声明,我们酒吧为正规营业场所,一直在合法经营,从未提供过类似的“服 务”,从开业至今都是如此。每个月公安系统都会召集我们这些娱乐场所的负责人开会,我们一直是受表扬的先进典范。并且我愿意为我的言论负所有责任,如有违 背,愿加倍受罚。
张某并非酒吧值班经理,杨女士为某企业秘书
(文字来源:“梦鸽控告函”)
媒体的报道和梦鸽女士的起诉声明中都频繁出现张某这个名字,并且称他为酒吧值班经理,但是,在这里我必须澄清,本店没有值班经理类似的职务,也没有这个概念。张某这个人确实存在,但是这个人只是基层的服务人员,他与李某某的私交和酒吧没有丝毫的关系,目前,他已经离职,是劝退。劝退的原因是不能 对自己的客人有起码的了解和认识,更不能对客人的行为负责。而且违反店内相关规定。我们不允许工作人员私自外出跟客人喝酒吃饭。这也是对我们员工的一种负 责和保护。
(文字来源:京华时报)
此外还有媒体报道称,受害人杨女士为本店的陪酒小姐,并且与本店签订了工作协议。我在此申明,受害人杨女士并不是本店的陪酒小姐,本店也没有陪酒小姐这样的服务。因为杨女士是我们店里的常客,据我所知,杨女士为某公司的秘书。那夜在酒吧和李某某相识也纯属巧合。
控告函中披露的“值班经理”一职并不存在。李家未核实这些具体的细节就发布所谓的声明,这样的行为不稳妥,同时也不具有真实性。
梦鸽女士在控告函中称,杨女士在包房里不时用手抚摸几名未成年人下体,进行挑逗。我们很好奇这样的细节梦鸽女士是怎么知道的,我们的包房是没有 监控的,梦鸽女士又是如何得知的?如果没有出处考证,那么这些细节就是不真实的,如此空洞,不足信。我们酒吧的每间包房的门都装有透明玻璃,酒吧也有巡视 人员,一旦有包房内有过激行为,我们都会立刻劝阻。政府和公安局方面的特别要求,我们一直严抓,类似的事情绝对不可能发生。
控告书里面写的女孩一直在灌他们酒。这一点不合乎常理。他们六个小伙子会被一个服务员或者一个弱女子轮番灌酒?似乎有些本末倒置,反过来听这个话才合理通顺。更何况各种情况也表明 最终女孩是被灌醉了。
我们一直在帮李家
案发后,杨女士给张某打电话,张某又将此事告诉了我。案发第二天中午,也就是2月17日早晨,杨女士来酒吧求助,我们发现,杨女士身上伤痕累累:眼眶、鼻梁、颧骨有淤血,眼睛布满血丝,脖子上有抓伤,北医三院和公安局应该会有伤检证明。
张某告诉我,在看到杨女士后,他确实在2月17日连续给李某某打了好几个电话,也发了好 几条短信,而梦鸽女士称电话和短信具体内容为勒索。但是,张某告诉我,他和短信的内容都是让李某某出面来谈谈,解决这件问题,从未提及过钱财。而梦鸽女士 所说的“每家10万,李某某先出50万”这件事完全不存在,我完全不知道此事,不知道是如何编造出来的。
2月19日,我也确实给李双江发过短信,内容为:“请问你是否李双江本人,关于你孩子李天一为首的轮奸事件你是否了解清楚了,事情很严重也和恶 劣!我们本着对所有人负责的态度,最后跟你联系一次,请你速回电话。否则我们不会拖过下午,要走法律程序和相关媒体等。都不希望事态发展过大而不受控制! 是否低调处理?看你最后态度!”。我在短信中对于钱财之事只字未提,但是梦鸽却曲解这条短信。在发短信之前,我方曾联系过李某某,希望他出面处理此事,李 某某在接电话时态度极其恶劣,说:“我还没睡醒,不要打搅我。”我们觉得无法与他沟通,才发短信联系李双江,事态已经如此严重,我们希望他家长能知道,能 出面承担责任。
之后两天,我们虽多次致电李双江,李某某,但仅仅只是打通了李某某的电话,李双江的电话一直无人接听。最后一次致电李某某时,他放言“你们有证据你们就去告,不然免谈!”我们看已经无法进行沟通,因此报警。
其实我们一直在帮李家,这种说法过于虚假和谄媚了。 应该是其实我们一直处于对双方都负责任的态度来处理此事。即希望帮到受害女孩,也希望帮到这几个男孩及他们各自的家庭。毕竟事关重大,牵连到这么多的家 庭,不应该草率行事,这会影响到很多人的未来人生和家庭。我觉得我对得起任何人,不敢奢望什么人在得知真相后会对我心存感激,但我做的事情绝对问心无愧。
为什么只联系李家
因为张某和李某某之前有私交,所以当杨女士求助的时候,我们首先想到了联系李某某。李双江的电话是后来我通过朋友打听到的,但从未有过对话。
之所以只联系李家,纯粹是因为我们当时只能找到李家的联系方式。
为什么两天后才选择报警
可能有人会问,为什么两天后才选择报警。主要是因为考虑到女孩的后半生,我们尊重女孩的选择。受害人杨女士家在农村,而且很传统。女孩害怕,不 敢报警,害怕报警立案能影响自己的一生,除了这种事,家里人知道了会怎么样?亲朋好友知道了会怎样?女孩子以后还要生活,还要嫁人,而且杨女士当时神情恍 惚很低落,收到了很大的刺激和伤害,一时也没有主意,即便鼓起勇气选择报案 也需要有一个心理准备和思想斗争的过程,这是人之常情,很容易理解。本着为杨女士着想的初衷,我们联系了李双江,希望他能出面承担责任,做一个有担当的男 人,我们也是为女孩考虑,可是李家未给我们答复,因此害怕延误立案时间,因此报警。这里有一个小细节,女孩到酒吧求救的时候,身心憔悴,在接过我们递给他 的水的时候,双手剧烈的颤抖,看着就让人心酸。
但是在此期间,有些不负责任的媒体报道一直在往她身上泼脏水。这个控告涵一经刊出,想必会对她造成极大的心理伤害,我们也实在为她的身体及心理承受能力堪忧。如果真的造成什么无法挽回的严重后果。真不知道这场闹剧该如何收场?这个责任又该由谁来承担?
最后我想说,从案发到现在,我们十分配合公安系统的调查工作,我们从未主动招揽媒体前来采访,李家也从未主动找过我们,部分媒体报道失实,我们只能谴责他们没有职业道德。
我们也就相关情节咨询过律师,梦鸽女士对我们的污蔑和诽谤,我们会适时的向法院提起诉讼,会用法律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同时梦鸽女士不当言论对我店的正常营业造成了很多不好的负面影响,我们也会适时提出赔偿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