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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家鑫父亲向张显索赔1元精神损害抚慰金

(2011-09-07 12:39:18)

兰和评论:一元钱,按张显的描述是“一根冰棒的钱”,一元钱的诉讼请求被张副教授理解成:“老药的精神损失只有一元钱”继而认为:“这个官司不值钱,还值得打吗?”在此,我觉得自己有义务做一个释意,免得张副教授理解不了:一元,要的不是钱,是尊严;一元,贬的不是官司,是谣言。

 

药家鑫父亲向张显索赔1元精神损害抚慰金

2011年09月06日来源:中国青年报

http://news.ifeng.com/society/special/yaojiaxin/content-2/detail_2011_09/06/8964200_0.shtml

    本报北京9月5日电(记者王梦婕)药家鑫父亲药庆卫诉被害人家属代理人张显“侵犯名誉权”一案,今日又有新进展。药父的代理律师兰和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鉴于张显在立案后“种种不负责任的轻浮表现”,5日下午,药庆卫已正式向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提交《增加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

    记者在兰和律师提供的这份申请书上看到,药父的诉讼请求变更为以下两条:判令张显连续30天在各新闻媒体刊登不少于3000字的道歉信,以及赔偿药父精神损害抚慰金人民币1元。

     在8月4日立案时,药父提交给该法院的起诉状中,诉讼请求仅是要求张显“立即停止对原告及其家人的名誉权侵害行为,删除其在网络上所有侵权内容”,判令张显“在其博客、微博上向原告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并未提出金钱赔偿要求。

    “药先生需要的仅是一个理,一句道歉。但在立案后,张显多次爆出‘这是个无聊的游戏,我陪他玩’、‘与某某的生命相比,药庆卫的名誉一文不值’等话语。”兰和告诉记者,“网络无疆,言行有界。鉴于张显在立案后的表现,为加大侵权成本,惩戒‘张显们’,反思‘张显现象’,特将道歉形式及内容具体化,并增加1元精神损害赔偿。”

    药父也向中国青年报证实,自己确已于5日下午向立案法院提交了申请。“我原先想着张显能道个歉就算了,但他现在还一直在网上说一些不负责任的话,我就想,再往下走一走吧。”他表示。

    对这一增加诉讼请求之举,记者联系到了张显。他向中国青年报回应称,自己“还不知道此事”。“增不增加诉讼请求,是他的权利,法律上是允许的。”张显说,“但案件正在受理期间,法院对开庭、宣判、执行有自己的规程,现在案子还没开庭,对方就琢磨‘道歉信的具体形式’了,算不算预先审判我错了,开始惩罚我了呢?他们不能把自己预设的立场强加于人。”

http://img.ifeng.com/page/Logo.gif

http://img.ifeng.com/tres/appres/survey/images/icon.gif 调查

 

你如何看待“药家鑫父亲向张显索赔1元精神损害抚慰金”?

1.你如何看待“药家鑫父亲向张显索赔1元精神损害抚慰金”?
  张显不负责任的言论确实伤害到药父,应予以追究
  网络无疆,言行有界,网络上亦不能捏造事实侵害名誉权
  药家鑫无论做了什么都是个人行为,不能因此伤害他家人
  无稽之谈,张显并没有做错什么
  说不清
 
2.你如何看待张显在药案审理期间的网络言论?
  很多是不实言论,挑起的舆论怒火,影响了判决结果
  以未经核实的消息煽动舆论是不负责任的行为
  不实信息给药家鑫的亲人造成了巨大的伤害
  只要让药家鑫死刑,采用什么样的手段我不关心
  说不清
 
3.你从药家鑫案的舆论参与中,得到何种启示?
  公众的积极参与和跟踪,是当下法治建设所必需的
  谨慎与尊重,尊重事实和法律,尊重法官的独立审判地位是必须的
  专业与理性,不偏听偏信,保持理性精神是必须的
  说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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