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了原告买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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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两家公司,一家经常被人告,一会有人告他垄断,一会有人告他侵权;另一家经常告人,一会告人侵犯了他的专利,一会告人挖了他的员工。
这两家公司的股票,买哪家?
听起来好象买后者,占着理啊。
可以我要说的是,重点考虑把原告卖了,买入被告。
下图是两家打官司的公司的股价对比图,蓝色的叫富士康,绿色的叫比亚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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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富士康起诉比亚迪侵犯其商业机密,多个官司加起来索赔标的将近50亿。
大家看看,官司之后两家公司的股价走势。现在比亚迪的市值已经和富士康相当接近了。
再看两家公司,蓝色的是诺基亚,绿色的是苹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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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诺基亚告苹果。
应该买比亚迪还是富士康?苹果还是诺基亚?答案应该很清楚。
守法经营当然是企业的底线,但有很多官司是不能用简单的是非来衡量的,纠纷往往是在新技术应用、业务模式创新的过程中产生的。公司也和人一样,有生命周期。新兴的企业和爱闯祸的年轻人一样,往往是旧规则的破坏者,处于富有进攻性的青春期,容易成为被告。但它闯的祸和它创造的价值比起来,可能是微不足道的。而老的企业感觉自己的市场份额被新兴的模式威胁,只好举起知识产权的大旗来捍卫自己的地盘,可是这种捏卫往往是力不从心,最后也无济于事。
谷歌现在也处于频繁被告的阶段,一会政府告他垄断,一会个人告他侵权,这正好说明这家企业还处于冲劲十劲的青春期,是这个世界的坏孩子。
有一个比较搞笑的企业是微软,在10
多年前,一天到晚被告,那时候,比尔盖茨脸上的青春豆都没有消吧,所以公司的市值也在不停的被告之中一路冲天。现在情况变成了反面,一天到晚告人了,比尔盖茨也成了温文尔雅的社会贤达,公益明星。至于公司嘛,我觉得,还是不买为妙,尽管估值看起来可能不错。(i美股方三文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