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停车费又要涨价?深圳车主成惊弓之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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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停车费又要涨价?深圳车主成惊弓之鸟!限牌后的信用危机 |
小区停车费又要涨价?深圳车主成惊弓之鸟!
——突袭限牌的政府信用危机
胡文
昨天下午,深圳车主们又被下面一则传闻搞得人心惶惶。
国家发改委已放开停车收费规定,深圳作为试点城市,赶紧去购买小区一年停车费,下周下文调价,涨幅从10%到100%不等。
一位文友向“文过是非”求证这一传闻的真实性,并焦急地询问要不要马上去买一年的停车费。事实上,这一消息最早由新华社在1月4日发出,原标题为《我国放开24项商品和服务价格》。1月5日,京华时报综合新华社报道及记者追加采访的内容刊发了一篇更为详细的报道。“文过是非”现将京华时报相关报道原文摘录如下。
昨天,记者从国家发展改革委获悉,2014年11月下旬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先后印发了8个文件,放开24项商品和服务价格,下放1项定价权限。其中包括放开烟叶收购价格,这也意味着我国农产品领域已没有政府定价项目,全部放开由市场形成价格。此外,发改委还要求,指导地方放开非保障房物业、住宅小区停车费等9项服务价格。
指导地方放开9项商品和服务价格。放开铁路客货运输延伸服务收费,邮政延伸服务收费和会计师服务、税务师服务、资产评估服务、房地产经纪服务、非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住宅小区停车服务、部分律师服务等9项商品和服务价格。相关解读称,这是放开市场竞争较充分行业。
国家发改委价格司相关负责人表示,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完善,相关服务领域的市场化程度发展迅速,如土地价格评估、房地产价格评估等领域,全国相关资产价格评估机构约2万家,从业人员30多万人,市场竞争较充分,具备放开的条件。
再比如物业服务。目前,全国已有物业服务企业7.1万家,从业人员超过600万人,服务供给较为充足,加之商品住房价格由市场竞争形成,业主自我管理、主动维权的机制逐步建立完善,对于非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和住宅小区停车服务收费,可以由业主委员会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比质比价,选聘服务质量好、收费标准低的物业服务企业。
看了才知道,发改委管了那么多原本就不该管的收费项目。但单就这篇报道来说,其实已经说的十分清楚——这需要由业主委员会通过招标确定。而一般情况下,没有哪家业委会会招标一家收费更高的物业公司来收费。因此,一般判断是,国家发改委指导地方放开非保障房物业、住宅小区停车费等服务价格,并不必然导致小区停车费涨价。就在昨天,四川省发改委表示,四川省的住宅小区停车服务价格将会放开,不再施行政府指导价,各小区的收费标准由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确定。
但是,深圳这则传闻的要害之处在于三点:一是深圳试点,二是下周下文,三是涨价从10%到100%。尤其是后两条,杀伤力极大。有的传闻则直接称涨价100%。
根据新闻专业主义经验,“文过是非”基本将这则传闻定为假新闻。因为所有消息均没有权威信源,比如是谁将深圳列为试点,又是谁将下文涨价?最关键的两条信息都没有出处。更重要的是,涨价的结论与报道原文及解读文意相冲突。况且,深圳停车收费一直实行政府指导价,无论从哪个角度,都难以得以政府将下文指导小区停车收费涨价的结论。
但即便如此,一些车主依然深信不疑。而他们的理由十分充分:汽车限牌政府不是照样多次否认,但最后还不是一纸通告和突然袭击。政府,还有什么干不出来?况且,在停车场调节费泡汤之后,这一价格放开会不会让停车调节费起死回生,或者以其它名目在深圳出现?事实上,面对限牌这一奇葩过程,在一切皆有可能的情形之下,深圳车主已成惊弓之鸟。那种人人期待、免于恐惧的自由,正在远离这座城市。
因此,关于小区停车费是否涨价,本质上已经被替换为另一个问题:即政府信用是否还值得相信?政府又将如何重建和挽回自己的信用?
突击限牌的诸多后遗症,还在后面。
(题图:昨天蔚为壮观的深圳会展中心8号馆购车公证场面。有朝一日,这会变成抢购停车费的阵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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