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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地集团:是你抄袭?还是我诽谤?

(2014-11-05 08:24:32)
标签:

金地集团

是你抄袭

还是我诽谤?

一个自媒体的诘问

金地集团:是你抄袭?还是我诽谤?

——来自自媒体“文过是非”的诘问

 

胡文

 

至少在我看来,从11月3日至4日,金地集团遭遇了一次小小的危机。同样至少在我看来,金地这次危机公关的表现是失败的,与上市公司的身份不相匹配。由于缺乏及时和有诚意的反馈,金地集团正在将一个小风波变成一个大危机。

 

11月3日上午,当我第一次看到金地龙城中央《我是深圳主义者,你呢?》这篇微信推广时,便第一时间将这个微信连同《何为深圳主义者?爱深圳就是爱自己》发给一个朋友,希望他转给金地方面。但是,整整一天,金地方面没有任何回应。

 

11月4日上午,我将这一过程写成《金地集团:如此抄袭,是地产营销之耻!》一文,在微信公众号“文过是非”发出。随后,再次将这篇文章通过这个朋友转给金地集团,并希望金地尽快给个答复或者说法。当时朋友转告:金地方面对此十分惊讶。但一定会有回复。

 

但是,直到昨晚10点,金地方面依然没有回复。我辗转从朋友处获悉:金地集团律师认为,《我是深圳主义者,你呢?》这篇微信推广并不存在对《何为深圳主义者?爱深圳就是爱自己》一文的抄袭。相反,金地律师认为,倒是《金地集团:如此抄袭,是地产营销之耻!》一文对金地集团名誉权构成了一定伤害。因此,原定的回复取消了。

 

对此,我的态度是,如果金地集团认为没有抄袭,那我们可以将这一问题诉诸法律,由法律来评判。如果倒打一筢,说我侵害了金地名誉权,那么金地同样可以起诉我。

 

这一态度终于使得金地方面做出了反应。昨晚22:57,一位自称“睿意高攀”的小姐打进我的电话,说是代表金地方面及睿意高攀和我商谈,解决相关事宜。

 

但是,这位小姐的态度和金地律师说法高度一致:第一、认为不存在抄袭问题。第二、反而提醒我所发表的《金地集团:如此抄袭,是地产营销之耻!》一文已经构成了对金地集团的诽谤。

 

对此,我当即正式回复说:如果金地方面认为没有抄袭,那么双方就没有对话的基础,无需再谈什么。金地方面可以在《我是深圳主义者,你呢?》中继续照搬《何为深圳主义者?爱深圳就是爱自己》的相关段落文字,继续推广营销。如果说我诽谤了金地,金地同样可以反诉我。但我认为,说“我诽谤了金地”这句话本身也构成了对我的诽谤。

 

那么,一个自媒体和一个上市公司之间,到底是它抄袭,还是我“诽谤”?(后附《金地集团:如此抄袭,是地产营销之耻!》全文,再供大家评判。)

 

公道自在人心。一切才刚刚开始。

 

————————————

 

金地集团:如此抄袭,是地产营销之耻!

——附《何为深圳主义者?爱深圳就是爱自己》原文对照

 

胡文

 

所有的应验总会是比你想象的来得更快。

 

11月1日,由国家版权局颁发的《使用文字作品支付报酬办法》正式施行。为此,我在前一天——10月31日专门发出一篇题为《原创码字者:从明天起,做一个幸福的人?》的文章,对这一办法作了介绍。之所以打上问号,就是因为现实往往太骨感。但我没有想到,会有这么骨感。

 

昨天,朋友圈的出现了一篇题为《我是深圳主义者,你呢?》的微信推广。众所周知,我刚刚在“文过是非”百日报告时,写了一篇《何为深圳主义者?爱深圳就是爱自己》。看到这一标题,我自然在第一时间点开了它——我以为这是一篇同道者对于这篇文章或者类似观点的呼应。

 

但点开之后,让我大跌眼镜。这是由金地集团出品、“睿意高攀”全程策划的“龙城中央”楼盘策划推广。其文案开篇就是——

 

人们说,“北京拼爹、上海拼夫、深圳拼命”

但哪怕像风一样自由的人

都可以在深圳找到皈依之所

 

……

 

而这一切

唯有亲历的

深圳主义者才有共鸣。

 

……

 

城市无论大小

能契合梦想的城市

就是最好的城市

于执着者而言

深圳就是这样的城市

 

其实,每一个深圳人都可以是一个深圳主义者。但是作为一个著名地产商,或者一个策划机构,在广告营销中如此直接照搬抄袭我文章中的段落,我还是十分诧异。这只能说明,无论是发展商,还是文案策划,都没有对原创作者给以基本的尊重。而这件事情,发生在同一城市上市公司金地集团身上,更让我无语。至于“睿意高攀”,我并不了解,但是仅凭这一行为,就谈不上“睿意”,更谈不上“高攀”。无疑,这是地产营销文案策划界的行业之耻。

 

“文过是非”自上线以来,被抄袭或者被盗用已非一次两次。因此,“文过是非”在“特别提示”中一再强调:转载时须注明作者及“文过是非”出处。否则,将视作侵权。但是,这一提示即便在商业活动中也没有人当回事。那么,我只能通过这种方式,向金地集团和“睿意高攀”喊话,你们涉嫌抄袭并侵权,请作出回答。

 

为了便于对照分析,我将10月26日“文过是非”所发原文《何为深圳主义者?爱深圳就是爱自己》附上,涉嫌抄袭部分用红字标出。请各位文友特别是法律界朋友共同鉴赏。

 

而更重要的是,面对这种行为,我们应该怎么办?

 

(原载微信公众号“文过是非”11月4日)

 

金地集团:是你抄袭?还是我诽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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