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晋城程幼泽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程幼泽的亲属已经委托我们担任程幼泽的辩护人,即日依法开展辩护工作。
程幼泽的亲属向我们反映,近日一些媒体在报道中称程幼泽为“黑老大”、“晋城黑老大”、“山西黑老大”。这种做法造成了社会的误解,也给程幼泽的家人造成了伤害。
我们查阅了程幼泽亲属提交的程幼泽服刑的判决书,以及此前程幼泽的犯罪情况,没有发现程幼泽被人民法院认定犯有《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的“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程幼泽也从未被指控过该项犯罪。
据此,我们认为媒体对程幼泽的“黑老大”称呼是不当的,应该予以纠正并不再继续这样的称呼。
特此声明。
程幼泽辩护人:
杨学林
北京市首信律师事务所律师
朱孝顶
北京市才良律师事务所律师
2016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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