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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桂松案 重病被告人冒死坚持开庭为揭真相

(2012-03-17 21:4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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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桂松:就是死在法庭上也要坚持说出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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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315日,我在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开庭。被告人桂松说过的一句话,令我久久不能忘怀。在庭审过程中,当审判长问桂松能否坚持开庭时,桂松哽咽着说:我等今天的开庭等了两年了,就是死在法庭上,我也要把真相说出来!说这话时,桂松的花白大胡子在不停地颤抖。他曾经对律师说,本案真相不揭露,他不剃胡子。

五十七岁的桂松患有非常危险的严重疾病,所以一直羁押在江西省新康监狱的医院里。本案原打算半个月前开庭,但当时桂松自我感觉身体不适,怕顶不住。经辩护律师与法院协调,决定315日开庭,在桂松身体状况允许的情况下,争取两天开完。但是医院不同意,认为有危险。桂松坚决要求开庭,并写下了生死文书:如发生意外,自己承担全部责任。

桂松的案子有四个被告人。第一被告是江西鸿源数显科技公司,被控单位行贿罪和抽逃出资罪;第二被告是江西鸿源科创房地产公司,被控逃避追缴欠税罪和逃税罪;第三被告是桂松,被控作为上述两单位主要负责人承担责任;第四被告是财务负责人,也被控需为上述两单位承担责任。我与西安的刘志强律师担任第二被告科创房地产公司的辩护人。我们曾经两次去监狱医院会见过桂松。由于桂松在会见律师时情绪较为激动,我们一直担心他在庭审时无法控制,从而可能会对身体产生不利影响,甚至发生不测。经与桂松的辩护人杨金柱律师和陈光武律师以及鸿源数显公司辩护人的数次商讨,决定各方密切配合,采取各种方式控制桂松的情绪。

法院也对这个问题极为重视。除了配备了氧气袋让桂松随时吸氧外,还有两位医生在庭监控,同时还开来一辆救护车停在法院门外,可以说是万无一失。

上午开庭后,桂松的表现较为平和。看得出来,他是在尽力压抑自己的情绪。可是当说到他受到的无端构陷,说到他呕心沥血创办的企业被人整垮,特别是说到他被强迫坐着七天七夜不让睡觉,他无法控制了。此时审判长提醒他少说,并问他还能否坚持开庭?他就说了本文开头的那句话。

桂松宁愿死在法庭上,也要坚持说出真相。当天晚上,桂松八十岁的老父亲也是哽咽着对我们这些辩护律师说:今天的开庭,我们全家盼了两年了,就是要让真相曝光啊!

本案到底有什么真相,使得被告人桂松和他的亲人如此急迫地要说话?真相当然要通过开庭,用证据说话。但是有些事情,即便只开了一天庭,甚至不需要开庭,似乎已经清楚了。

比如,侦查机关对桂松审讯的同步录音录像,只播放了十来分钟,就被杨金柱律师和陈光武律师看出了致命的问题,将其驳斥得体无完肤。特别是其录像内容和笔录内容完全对不上号,这是我所接触过的控方证据的通病。所以我们一眼就看出,当录像显示桂松正在十分流利地“坦白罪行”时,记录的侦查人员不是在电脑上打字,而是在翻屏。我眼神昏花,无法看清翻屏的内容。但是基本上可以断定,是在看桂松说的与早就打好的笔录是否一致。严格来说,桂松不是在说,而是在背诵。

桂松在法庭上是不承认他的所谓“罪行”的,可是他为什么面对审讯录像时会“承认”呢?这可能就是他一定要在法庭上说出来的真相之一。据他说,他被迫坐着七天七夜不让睡觉,后来屁股上的肉都开始腐烂了。同时,审讯人员以不给吃药相威胁。桂松觉得与其就这样死掉,不如活下来,将来在法庭上说出真相。于是就按照人家写好的笔录进行了录像。

法庭播放审讯录像,是由于桂松本人和辩护律师提出了申请,要求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但是在这个问题上,审、控、辩三方发生了争议。由于审讯录像长达14个小时,辩护人要求复制光盘,庭后观看研究。合议庭与公诉人紧急磋商(主要是请示上级)后,宣布不许复制。如要观看,可以在法院内观看。桂松的辩护人杨金柱律师和陈光武律师以法律规定为理由,坚决要求复制。由于在此问题上陷入僵局,法庭宣布休庭。这样,原打算两天开完的庭审,还没有进入真正的法庭调查阶段,就暂告一段落了。

为什么死活不让复制录像?难道里面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东西?看来,桂松冒着生命危险要坚持说出的真相,随着下一步庭审的深入,将会更加触目惊心。等着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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