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大全与律师会面
揭开冤案谜团
http://s1/middle/6592426at96551c30b3b0&690揭示公检法联合制造冤案流程" TITLE="吴大全见到律师 揭示公检法联合制造冤案流程" />
通过不懈地努力以及巧妙的设计,我终于在11月14日下午会见了我的当事人吴大全。在两个小时的会见中,吴大全向我进行了较为详细的陈述,使得此前的许多谜团云开雾散。
吴大全起码澄清了下列疑点:
一、警方确实对吴大全施加了刑讯逼供,而且手段五花八门,吴大全已经无法用语言表达了。我只能让他再重新演示一遍,发现其中一种是“老虎凳”的变种。
二、在宁波中院审理的“抢劫、故意杀人”案的一审庭审中,吴大全确实强调其没有杀人。至于后来的判决说他供认,就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了。
三、由浙江高院审理的该案二审,确实没有开庭。吴大全告诉我,他在被宁波中院一审宣判死刑后,曾经提出了上诉。后来来了两个法官提审了他。再后来就接到了改为“死缓”的判决书,然后马上就被送进了监狱。我让他好好回忆一下,他说实在记不得开过庭这件事情。
四、吴大全在监狱遇见真凶,才致使他洗清冤屈。这个中国式“肖申克的救赎”,不是编的,而是真的。班春全的归案,到底是由于吴大全的发现而自首,还是由于别人的检举?从吴大全陈述的事实发展脉络看,只能是由于吴大全的发现,不可能是由于别人的检举。一个简单的常识是,如果班春全已经被别人检举了,吴大全还能遇见他吗?
五、由慈溪法院审理的“窝藏”案,一审判决后,吴大全亲笔书写了上诉状,提出了上诉,并且该案进入了二审程序。但是检察院带着打印好的“撤诉书”,在告诉吴大全如果上诉就会判十年后,吴大全违心在“撤诉书”上签了字。
六、昨天下午吴大全并没有对警察说不想见我,而是一直想见我。据他自己说,他无时无刻不在想着如何讨回一个公道。
上面是吴大全本人澄清的疑点。而我,在两个小时的会见中,则一直在思考和观察,想搞清楚吴大全是不是一个很糊涂的人。最后我发现,吴大全语言清楚,思维敏捷,不但不糊涂,而是一个十分理性,有着强烈抗争和维权意识的青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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