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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律师为什么要哭?

(2009-05-25 16: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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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湖北巴东邓玉娇案的律师夏霖,会见完邓玉娇,从看守所出来后,哭了。律师的这个举动,把许多人的神经给刺激了一下。大部分人的感觉是无法接受,好像律师是不应该哭的。我对大部分人有这样的感觉是理解的,正如我对夏霖律师的哭也是理解的一样。但是我不同意法学专家高一飞教授的观点,他认为夏霖律师的哭,“缺乏作为律师的应有形象,这与律师冷静、坚定、理性、客观的形象不符,难以给当事人以信任感。”

    法律界人人都知道,高教授也不会不知道,当下中国的法制环境是个什么样子。有的地方公权力机关,把公民的宪法权利快要剥夺光了,已经到了肆无忌惮的程度了。具体案例我就不必详细列举了,你随便上网查询诸如土地问题、拆迁问题、环境污染问题、企业改制问题、上访问题、连精神病问题,哪一个问题没有弱势群体的斑斑血泪?中国的律师在办理这方面的案件时,是了解一些内幕的。有的确实触目惊心,令人落泪。虽然我们竭力保持“冷静、理性”的形象,尽量把眼泪咽到肚子里去了,但有时也很难。我在2007年为山东滕州市被迫害的党史办主任王延忠进行辩护时,对其遭受到的残酷的刑讯逼供,无法控制悲愤之情,在法庭上强行控制,才没有使眼泪掉下来。

    中国的律师并不都是见钱眼开的,终究还是有那么一部分仗义执言的所谓维权律师。然而严酷的现实是,律师要为广东一个村子的农民维护免受环境污染侵害的权利吗?地方政府就把你抓起来,以“破坏公私财物”罪判刑!律师要为山东临沂遭迫害的盲人辩护吗?有人就先是用跟踪、盯梢、追车、闯入房间抢走照相机的办法,使你无法开展工作;再就是举报律师为小偷,传唤到派出所,使你无法出庭辩护;最后干脆失去理智,派人用铁棍子把你打的头破血流,住院七天。律师要为重庆的被害人家属寻个公道吗?警察就直接来把你给抓起来,暴打一顿,然后关进铁笼子里。还有呢,你这个律师不听劝告,老是为地方政府不喜欢的人辩护,结果就被半夜三更把你装进麻袋包,暴打一顿,扔在郊外,看你以后还敢不敢?就连北京35个签名要求律协直选的律师,你说招谁惹谁了?竟然被以“严正声明”,给扣上了“全方位否定我国现行的律师管理制度、司法制度直至政治制度”的大帽子,差点把我吓死,至今还心有余悸。

    我想问一下高教授,在上述这些情况下,你让律师保持一个什么样的形象?依我看,连哭都找不到地方去哭。据我了解,夏霖律师是一个富有经验的刑辨律师,什么样的场面没有见过?岂是能够随随便便就哭的么?我相信,要不是邓玉娇案中的令人触目惊心的事实被当地官方掩盖,因而引起他的无比悲愤,他是不会哭的。

    当然,哭是解决不了问题的。中国的律师还要继续维权的工作,因为宪法和法律在召唤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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