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佳案,已经不是一个普通的刑事案件了。现在,京沪网民对此案的情绪化日益激烈。此案的发生及围绕此案所发生的事情,暴露了复杂的社会矛盾,特别是多年来挥之不去的政治中心与经济中心之间的矛盾。因此,将这个案件放在矛盾的一方上海来审理,弊端多多,甚至是可怕的。
1、杨佳已经是上海公检法部门的公敌了,甚至于也是上海人民的公敌了。让上海的法官来审理此案,对内他们面对的是民警、检察官们的一片喊杀声,这些人可都是同一个战壕的战友啊。还有遇难者家属那复仇的目光。对外还有上海本地老百姓的各种呼声,这些呼声不会有为杨佳求情的。在这种情况下,你让上海的法官冷静地、公正地审理和判决本案,实在是难为他们。
2、案件的侦查过程,已经暴露出上海警方的情绪化。一是把一个所谓的造谣者给抓起来,这充分暴露了上海警方的小家子气,连许多上海网民都看不下去了;二是采取了变戏法的办法,把北京律师排除在外,这确实走了一部臭棋,何必呢?
所以,此案不能放在上海审理。
同理,此案也不能放在北京审理。因为北京的许多媒体和大量民众所表达的观点也过于情绪化,不利于北京的法官独立审判。
那么,此案应该由哪里审理呢?如果不是某个原因,山东济南中院是最合适的。因为山东在地理上位于北京上海中间,在经济上与京沪处在相同地位,不依附于任何一方,与任何一方没有利害关系;在文化上既不属于海派,也不属于京味,而是独特的孔孟儒家文化。特别是山东人忠厚老实,比较讲道理。
非常遗憾的是,由于某个原因,山东不能担当这个重任。什么原因?现任上海的一把手,曾任多年青岛市委书记,与山东有很深的渊源。
那么,京沪间的另外几个地方如何?江苏与上海的关系,天津与北京的关系,都是兄弟关系,这两个地方要排除;安徽呢?其与上海的关系比较微妙,就像河北与北京的关系,更何况,北京的市长大人来自于安徽。
京沪间可能没有地方符合审理此案的条件了。西部经济不够发达,京沪人民可能都不认同;东北太北,广东太南,恐怕都不妥。
最后剩下河南了。河南也可以说在京沪之间,而且最近有人争论河南人属于南方人还是北方人,这更符合中立原则。虽然在经济上还不行,但文化还是很厉害的。特别是在人口方面,全国第一。
因此,由河南郑州中院来审理杨佳案件,比较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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