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与人权专业委员会在经过四个月的“拆分”之后(不知为什么,“拆分”的工作需要四个月的时间),宪法学专业委员会和公益诉讼专业委员会成立了。2007年11月19日下午,在十月大厦举行了成立大会。我参加了宪法学专业委员会的成立大会。据说报名的委员有20多人,这与“拆分”之前的规模差不多。
我总觉得用“宪法学”来命名这个委员会令人发笑。既然是律师协会的专业委员会,当然应当与律师的业务有关,比如公益诉讼或者宪法与人权,而“宪法学”这门学问,与研究人员有关,与大学教授有关,或者说与博士研究生有关,与律师的业务有什么直接关系呢?难怪有的委员提出要先给这个委员会定位。
不过,我发笑归发笑,我还是同意好几位委员的观点,不在乎它叫什么名字,关键是我们要做什么事情。正如有位委员说我用“没有了”这个词来描述上一届宪法与人权委员会的状况,符合中国文化。
看来,我们还得对律协宽容一点。他们把宪法与人权的名字“拆分”成“宪法学”,并且又把它成立起来了,还允许我们部分老委员参加,这种做法,符合中国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