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体育比赛奖金分配办法的规定
(2011-06-03 09:08:25)
标签:
体育比赛奖金杂谈 |
分类: 运动会、各类比赛 |
曲阜师范大学附属中小学
关于体育比赛奖金分配办法的规定
一、关于学生参加比赛奖励
1、学生参加曲阜市运动会每得一分奖10元,参加济宁市运动会每得一分奖30元,参加山东省运动会每得一分奖100元。
2、在学校运动会中破记录每人次奖励50.00元。
3、获曲阜市体育项目比赛前三名的代表队依次奖励1000元、700元和400元奖金;
二、关于教练员的奖励及带队教师的补助
在奖励参赛运动员的同时,学校以等额奖金奖励教练员(含所有教练员)。带队教师每天补助费50.00元。
该规定已经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从2011年5月10日起执行。
前一篇:考核跳短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