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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在线】全国政协委员施杰点赞乐山检察工作

(2015-03-31 10:56:04)
标签:

乐山

辩护律师

全国政协委员

案件

检察工作

分类: 2015年两会媒体报道

全国政协委员施杰点赞乐山检察工作

【四川在线】全国政协委员施杰点赞乐山检察工作

来源:四川在线乐山频道

 

四川在线乐山讯(郑刚 记者杨红梅)“在过去的一年里,我有几个点赞。第一,乐山市人民检察院……,律师履职更有保障。”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四川鼎立律师事务所主任施杰在央视《两会解码,群策群力》“司法公正”主题栏目中接受央视主持人连线采访时,为乐山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点赞。

    正如施杰所说,2014年以来,乐山市人民检察院为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省院关于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相关规定,紧紧把住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这“两个关口”,在符合立法精神和现行法律框架前提下,大力推进刑事检察机制创新,尊重和支持辩护律师依法履行职责,促进规范司法,维护司法公正。

    该院制定了《乐山市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案件公开听证暂行规定》,建立了“捕前听证”制度,推进案件公开审查。截至目前,共开展“捕前听证”案件4件,检察机关综合案情和听证人员尤其是辩护律师的听证意见后,均作出了无逮捕必要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

    同时,该院与四川省律师协会、四川大学检察制度研究中心合作,整合修改后刑诉法规定的非法证据排除、刑事和解、辩护权保障以及检务公开司法改革等多项内容,在全国检察机关率先开展“诉前会议”试点工作。制定了《乐山市人民检察院诉前会议规则(试行)》,在全市11个基层院全面开展试点工作,成效明显。截至目前,共对134件案件开展“诉前会议”试点;促成刑事和解42件,占31.3%,对化解社会矛盾、提升公诉质效、推动公诉办案方式改革和检务公开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

    此外,修改完善了《乐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委会议事规则》,规定凡是提交市检察院检委会讨论的案件,均必须认真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且要求案件承办人在汇报案情时将辩护律师的意见一并汇报,便于检委会正确决策。

 

原文地址:http://leshan.scol.com.cn/ts/content/2015-03/27/content_51703595.htm?node=154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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