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公安部、国家质检总局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的意见》,《意见》从严格资质管理、规范检验行为、改进便民服务、强化监督管理四个方面,提出了18项深化车检体制机制改革的措施。其中包括:自9月1日起,试行非营运轿车6年内免检;加快检验机构建设;强化检验机构主体责任;不得指定检验机构,推动机动车异地年检等。
而在今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合伙人施杰就针对当前车检中存在问题提出了“关于改革机动车年检制度的提案”,提出取消7座以下私家车的年检;对于营运车辆的年检将权力下放;完善营运车辆年检的设备;加大对非法改装车辆的治理与路面执法力度;对于7座以下私家车交通违章累计扣除分值达到12分以上并逾期一年未处理的,直接将其纳入交管部门黑名单等建议。因所提建议切实中肯,受到公安部、国家质检总局的积极采纳。新规的出台因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和赞同。文汇报、北京青年报、法制晚报等多家媒体对施杰进行了专访报道。
作为全国政协第十一届、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多年来,交通安全一直是施杰关注的焦点之一。施杰提出了增设危险驾驶罪;残疾人申请机动车驾驶证;保障农村学生安全上学;规范运渣车的相关立法;毒驾入刑;整治客货运车辆严重超速、超员、超限超载行为等建议,提案反响良好,引起各方高度关注,部分提案受到相关部门的积极采纳。如:2009年,施杰与前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院长、全国政协常委朱祖良联名提交的“关于残疾人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建议”,得到了公安部的实质回应。公安部在及时给予回复中称,将在调研基础上,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进行修改,放宽残疾人申请驾驶证的身体条件,并于2009年12月7日正式颁布修改后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新规定放宽了残疾人获取驾照的身体条件,允许双下肢残疾和右下肢残疾等五类残疾人驾驶机动车,该新规定促进残疾人充分参与社会生活,保障了残疾人权益。2010年,施杰提交了“关于增加危险驾驶类新罪名的建议”提案。目前,“危险驾驶罪”已正式被吸纳在《刑法》修正案(八)中,并于2011年5月1日正式实施。施杰因积极推动“醉驾入刑”,荣获了“CCTV-2011年度十大法治人物”称号,成为历届评选中唯一因参与立法建言获评的律师。
施杰表示,在未来的履职生涯中,他将继续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去诠释新时期里一名普通政协委员的神圣职责和工作要义;用求真务实的风貌,去表达新形势下一名普通公民对国家的关注;用公平正义的原则,去体现新环境中的一名法律工作者对法治的信仰!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