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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杰:呼吁“禁止令”立法

(2014-03-14 22:38:46)
分类: 2014两会媒体报道
发布:2014-03-14 09:04:20 来源:民主与法制网 作者:本社记者 陈立庚 刘登骥 
 

    “律师是一个看起来很美,见起来很烦,听起来很酷,做起来很难的职业。”2014年3月9日,四川鼎立律师事务所主任、四川省律师协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研究会理事、全国政协第十一届、十二届委员会委员施杰,针对律师办案难、涉案未成年人保护等问题,急切呼吁“禁止令”立法。

全国政协委员施杰

呼吁“禁止令”立法

    “为什么要提“禁制令”立法?是缘于前段时间发生的一个未成年人案件。未成年人是受法律特别保护的,涉案未成年人也如是。但是该案在侦查、审查、起诉、开庭、完结等各个环节中,实际上把未成年人的情况暴露无遗。施杰说:当时怎么就没有一个机构、或者是没有一个好的措施来制止呢?

    施杰认为:在未成年人未宣判的整个环节中,未成年人权益保障看似全管,实则无管的现象十分普遍。仍以该案为例:应该说各部门都有防止未成年人被侵害的义务,可是当涉案未成年人姓名、学校、家庭住址等信息仍然广泛传播时,为什么没有人出来制止?

施杰委员说:“我提议对相关行为设置禁止令,由法院执行。如果在司法程序当中,有侵害未成年人非法程序的情形,由当事人或者是诉讼代理人,向法院提出申请增设禁止令,由法院向外发布,禁止对涉案未成年人信息进行披露或者报道。”

    同理,以同样的作法,亦可解决律师办案难问题。

解锁律师“阅卷难”、“会见难”

    施杰委员是长期坚守在司法第一线的律师,更是坚守在刑事辩护战线的一名律师。他认为:刑事辩护律师的职业环境在逐步改善,也看到了很大的变化。但仍需要强调的是:在《刑事诉讼法》当中,律师的会见权和阅卷权得不到有效的保障。

    “律师的会见权是法律赋予律师的一项权利,同时也是要求相关司法机关履行的一项义务。”施杰委员提高声音说:“律师要会见的时候,司法机关必须给律师安排。按照法律规定应提供阅卷的,司法机关要毫无条件保证律师的阅卷,但为什么还有律师阅卷难和会见难呢?”

    施杰委员认为:解锁律师“阅卷难”、“会见难”的关键在于个别司法人员违法后不用承担什么样的法律后果,从而导致对法律义务的不履行和对律师权利的侵害。

 

http://www.mzyfz.com/html/1469/2014-03-14/content-9773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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