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工作报告明确要“落实带薪休假制度”,网友期待其不要沦为“纸上权利”,代表委员建议严肃追究不依法执行制度的用人单位责任——
“上班没有享受法定假期,清明、五一等假日照常上班,没有规定的加倍工资,带薪休假更是一个美好的梦想了。”网友“湖南罗立志”一家几口人在外地务工,每年只有春节才能挤火车回家看看老人、孩子。看到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特别提及“落实带薪休假制度”,这位网友觉得“法定假期和带薪休假的阳光有望照耀在我们身上了”。
“虽然只有一句话,但将其纳入政府工作报告中,表明了对劳动者休息权的保障和尊重。”全国政协委员施杰认为,适当地休息是为了更好地工作,这一制度的落实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还能解决错峰休息和出行问题,对拉动内需也颇有助益。
其实,早在2009年,施杰委员就提交了《敦促相关部门重视带薪休假制度》的提案。他在调研中发现:在很多地方,“带薪休假”仍然是“纸上权利”,无论是一线工人还是公务员,超负荷工作的状况都普遍存在,尤其在基层更严重。以四川省某县级市公安局为例,376人在2008年共加班3362天,其中许多人未能带薪休假。“公务员尚且如此,何况普通一线职工、农民工了”。
一项调查显示,2013年仅有16%的人休了年假,有高达46%的网友“不知年假为何物”。国家旅游局的调查也显示,在覆盖各领域的2252名被访者中,有四成人表示没有带薪休假。
“不是不想休,而是休不了!”全国人大代表黄细花表示,职工碍于谋生需要或害怕失去工作,往往不敢主动维护自己的休息权益。
施杰委员告诉记者,1995年起施行的《劳动法》和2008年出台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均对劳动者享受带薪年休假作出明文规定。他分析认为,带薪休假制度推行不力既有“一个萝卜一个坑”的岗位安排的原因,也有用人单位领导守法意识薄弱,不重视员工休息权的思想问题。“法定权利无法保障,既损害了国家法律的严肃性与权威性,更侵犯了劳动者的权益。”施杰委员说。
对此,民盟中央日前提交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带薪年休假制度的提案》,建议将“带薪年休假”归类为“法定节假日”,赋予劳动者更多的假期安排主动权。同时,进一步强调相关部门推动制度落实的职责。
“应当严肃追究不依法执行带薪年休假制度的用人单位责任。”施杰委员建议,制定具体的惩处办法,以真正保障公务员的该项权利能真正落实。
黄细花代表则建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把职工带薪休假作为劳动监察的专项内容,定期在全国进行检查,督促各单位严格依法办事。同时,希望更多工会组织主动站出来,采取集体协商等有效措施,维护职工的休息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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