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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有作用 媒体有作为——四川省律师协会监事长施杰访谈

(2014-02-26 23:30:44)
分类: 施杰律师杂谈
《四川工人日报》(2014年02月11日 03版)

“讨薪·回家”维权活动结束之际,本报记者专访四川省律师协会监事长施杰。

记者:在目前相关法律法规逐步健全的情况下,农民工讨薪难仍然是老大难问题,对此你有什么建议?

施杰:我认为可从如下几个方面入手解决:

第一、强化工会作用,提高农民工在劳资关系中的议价和谈判能力。农民工群体需要借助工会的力量,有效地组织联合起来,形成合力,由工会出面与用人单位进行集体谈判,解决欠薪问题,这也迫切要求通过法律手段赋予工会相应权力。

第二、加强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减少行政不作为事件的发生。农民工因欠薪问题而向劳动部门投诉,劳动部门应依法处理该类事件,由于其权限有限,不能满足农民工维护合法权益的要求,可以适当加强劳动部门在处理类似案件的执法权力,对于行政不作为,我们应该予以防范,对于不作为的行政人员予以处理。

第三、加大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农民工的素质。同时,积极开展有关讨薪合法方式的宣传工作,提高农民工对讨薪合法方式的知晓率。在此提醒农民工朋友,讨薪要走合法程序,学会寻求帮助,切勿暴力讨薪或以自残自杀相威胁。平时注意留存证据,如工资欠条、出勤记录、电话录音等。在出现用工方拖欠工资时,及时主张。

记者:你如何评价“讨薪·回家”维权活动?

施杰:这是一项非常具有积极意义的活动,其最大积极意义在于:借力这种行动,有助于在全社会建立起一种良好的利益诉求表达机制。这个讨薪活动既让被欠薪的农民工及时申诉,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引起社会关注,同时也能对欠薪方以及相关管理部门进行舆论监督。更重要的是,“讨薪·回家”维权活动在宣传报道的同时,还邀请律师进行解答,提醒农民工务工时应注意的方面。在媒体帮助下,农民工成功讨薪让其他农民工看到希望,也明白在以后外出务工时应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效避免了一些极端行为的发生。形成了良性诉求表达机制,让社会趋于理性化,是和谐的重要助推力量。

本报记者 刘胜男

 

http://media.workercn.cn/sites/media/scgrrb/2014_02/11/GR030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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