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师德师风工作要求

(2013-06-17 17:19:05)
标签:

管理

济宁学院第二附小师德师风

建设“七条禁令七项规定”工作要求

 

为贯彻落实中央改进工作作风的“八项规定”和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教育系统作风建设活动”工作要求,经校委会研究决定,特制订“七条禁令、八项规定”的工作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一、七条禁令

1、禁止讽刺、挖苦、歧视和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2、禁止向学生推销任何商品或强迫学生购买未经批准的各种学习资料。

3、禁止举办参加以营利为目的补习班、特长班、有偿家教等活动。

4、禁止工作日中午饮酒或在教学区、学生面前吸烟。

5、禁止在上课时间接打电话。

6、禁止工作期间玩游戏、上网聊天、串岗聊天。

7、严禁矿工、旷课、旷会现象。    

二、七项规定

1、认真参与学校课改及新课程的探索与实践,坚持参加每周三的业务学习以及其他各项学习活动。

  2、认真备好课、上好课批改好作业。不准坐着讲课,不得随意离开教室,按时上下课。

3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服饰和发型端庄大方,接待学生家长热情有礼。

4教师之间要团结一致,互敬互爱、互相关心,正视荣誉和存在问题,谦虚谨慎,取长补短。

5、营造文明和谐的家庭氛围,在家庭,培养好夫妻感情、长幼亲情、兄妹亲情、敬老和睦。

6对学生有看护的义务和安全管理的责任,班级内发生重大事件,班主任、课任老师要及时处理。

7、树立良好的职业形象和社会形象,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关心社会、关爱他人

三、处理意见

为把以上工作要求落到实处,学校将组织有关人员不定期进行抽查,特别是对违反七条禁令的,一旦发现以及群众举报并查实的教职工,将严肃处理:发现查实一次,警告处分;发现查实两次予以停职检查3个月,期间只发个人基本工资,一年内不得晋级评优; 发现查实三次,予以停职检查6个月,三年内不得晋级评优,期间只发个人基本工资,由职务的直接责任人一律免职。如上级纪检机关查处的违纪现象,严格按照上级规定进行处理。

 

济宁学院第二附属小学

                                   2013年5月2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