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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举行2011年度联合消防演练

(2011-06-13 19:5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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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6月13日上午,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与南京市公安局、建邺区公安分局、建邺区消防大队、以及紫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联合进行的“2011年度消防演练”,在该馆集会广场拉开帷幕。此次活动旨在进一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增强员工消防意识,检验监控消防系统的应急能力,提高消防工作的实战水平。驻地南京市建邺区江东门、兆园、凤西等社区也派领导到现场观摩。据悉,这是该馆继2009年、2010年之后第三次组织进行消防演练。
    此次消防演练,分为湿棉被灭火、灭火器灭火、消防水带灭火以及模拟展厅电路短路火情发生后人员疏散、搜救、扑灭等科目。参与此次消防演练的建邺区消防大队官兵、紫竹物业公司、新鸿运物业公司的近百人,分成通讯、监控、疏散、搜救、工程设备、救护、后勤保障、模拟观众等若干小组,在现场指挥的调度下,快速、准确的完成了预定科目,圆满地完成了此次消防实地演练任务。
    在随后的总结点评会上,消防演练总指挥、南京市委宣传部副巡视员、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馆长朱成山研究员指出,博物场馆是观众流量多、社会影响大的特殊场所,随着旅游旺季的到来,我们纪念馆平均每天接待近两万名海内外观众,安全工作尤其重要,通过举行本次联合演习,旨在增强安保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锻练安保人员在灾害面前的应变、组织、协调能力,增强抵御和防范灾害的意识。安全工作“责任重于泰山”,只有警钟长鸣,才能“防患于未然”,只有扎实做好日常安全工作,才能在紧急情况下从容冷静地处理好突发事件,保护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南京市公安局、建邺区公安分局、建邺区消防大队的领导在会上也对联合演练进行了点评,提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建议。(侯曙光)
 
 
图为此次消防演练总指挥、南京市委宣传部副巡视员、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馆长朱成山研究员在点评总结会上讲话
 
 
图为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与南京市公安局、建邺区公安分局、建邺区消防大队、以及紫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联合进行的“2011年度消防演练”现场
 
 
图为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与南京市公安局、建邺区公安分局、建邺区消防大队、以及紫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联合进行的“2011年度消防演练”现场
 
 
图为参加“2011年度消防演练”的与会领导
 
 
图为“2011年度消防演练”现场
 
 
图为“2011年度消防演练”现场
 
 
图为“2011年度消防演练”现场
 
 
图为“2011年度消防演练”现场
 
 
图为“2011年度消防演练”点评总结会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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