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治七年(1874年),明治政府委托大久保和大偎调查研究侵略台湾和朝鲜事宜,二人提出九条《台湾‘蕃’地征伐要略》,其核心内容是,台湾“土蕃”乃清政府政令所不及的无主地,出兵并不侵犯中国主权。明治政府很快批准这个“要略”,命陆军大辅西乡从道率领3600名士兵,于5月22日,向高山族展开全面进攻,遭到台湾人民的坚决抵抗。后在英、法的调解下,清政府赔偿50万两白银,签订《北京专条》,明确写上日本侵略台湾是“保民义举”,“中国不指以为不是”,给以后的中日关系留下了无穷后患。这是在明治维新后,中日两国在近代关系史上的第一次对事件发生后的交涉,以中国失败和日本胜利而告结束,使得日本初尝用武力侵略中国的甜头。
明治政府通过侵台事件,已知清政府软弱无能,遂准备把侵吞中国周边属国,作为实现其大陆政策的第一步,而琉球是其最先侵略的目标之一。大久保在北京与李鸿章交涉处理侵台事件时,便考虑好如何处理琉球问题。回日本后,他向明治政府建议,尽快结束“琉球两属形态”,“断其与中国之关系”,“以举其我版图之实效”,明治政府采纳了他的意见,于明治八年(公元1875年)派兵去琉球,命令撤销在福州的琉球馆,贸易划归厦门日本领事馆管辖,禁止向清政府进贡及参加祝贺清帝光绪即位典礼和接受清帝册封。明治九年(1876年),日本强行接管琉球的司法与警察权,琉球王国已经名存实亡。
琉球国王不甘心国家的灭亡,派其国舅赴福州,述说日本吞并其国,乞求助其复国。琉球在日官吏也向中国驻日公使作了同样的申诉,但清政府特别是李鸿章根本不愿意为琉球独立承担风险与日本交涉。后在美国人的调停下,提出两分琉球的方案,即把琉球南部宫古、八重山两个岛屿让与中国,中部、北部的34个岛屿归日本。但琉球共分北、中、南三个岛群共36个岛屿,以南部岛群最贫瘠,并且不能自立。后来,中国提出三分法方案,即北部岛群归日本,中部岛群复琉球国,南部岛群归中国,日本不同意。后来由于日本开始向朝鲜扩张,中日双方都被朝鲜问题吸引过去,琉球问题此后不再提起,实际上,清朝政府已经默认日本对琉球的吞并了。综上所说:琉球岛至今没有任何协议,完全是日本肆意妄为吞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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