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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辞退求职协议不生孩子保证书硕士研究生育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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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早上看朝闻天下节目,看到这则“怀孕女工请辞遭拒,坚持上班致流产被辞退”的新闻,心里说不出来的一种滋味,不管是如何给予赔偿,谁为孩子的生命埋单?这则新闻让我想起了一远房亲戚表姐求职写“不生子保证书”的遭遇。
我爸的姑姑一家人于多年前定居广州,表姐属于土生土长的广州人,于2010年硕士毕业,所学的专业是进出口贸易,她个人的能力也是相当强,虽然我和她没有太多的接触,但多多少少从家人的口中听说过她上学时的辉煌成绩。
她们一家于2011年的春节回家探亲,听家人说我考上公务员,表姐便打电话来向我咨询山东关于考公务的情况,我介绍完以后,表姐并告诉我,她在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并且在求职时还写了不生孩子的千字保证书,这种情况是否可以考公务员?
当我听了表姐的那句“求职时写了一份千字不生子的保证书”时,我的脑海中出现了N个问号,表姐说,单位给予的待遇优厚,就是我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了,单位为此不录用,若是写不生孩子的保证书后就可录用。
当时没觉得怎么,反正自己刚毕业,也不着急生孩子,写就写吧!毕竟工作待遇很好,年薪近20万左右,我自从毕业后屡次参加招聘,唯一的遗憾就是年龄大,面临生育这道坎,所以很多单位都不录用。
或许是我一直太顺利,无法体会到那种屡次求职失败的痛楚,但也不能为了所谓的好待遇而签下不生孩子的保证啊,就凭这一点,说明了这个单位并不人性,若是真正的待遇好,岂能担心职员生孩子?不就是半年的产假和薪水吗?
用人单位完全可以在招聘条件上表明年龄限制,为什么要出台此协议呢?学历高的人才当年是年龄大的,小毛孩哪里会有高文凭啊?真是严重性的性别和年龄歧视,这样的人才选拔制度我真的是第一次听说。
用人单位的人才选伐固然重要,但也不能限制妇女的生育年龄啊,生育成为工作的累赘,简直太没人性的想法和制度,现在劳动法那么健全,怎么就会出现这样的违法乱纪的现象呢,汗,真希望监管部门能将这些单位无人性的制度给予严查和废除。
我不知道表姐的那份不生子的保证书,是对生育的年限限制还是在职期间不许生育?但对于这么一个高学历的人,难道都想不到用自己的合法权益去保护自己吗?为了那所谓的高额年薪将自己的生育能力给剥削。
古人云:“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真想不出用人单位的此制度会伤害多少家庭,轻则让妇女错过了最佳的生育年龄,重则不孕不育,能想象出此制度的人估计也没有任何的孝心爱心,更无道德可言。
若是我面临这样的选择,我会毫不犹豫的略过此公单位,正所谓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肯定会找到属于自己的称心如意的饭碗,是金子到哪里都会发光,更何况咱有了硕士文凭的高学历,能力非凡,何必去写那愚蠢的不生孩子的保证书呢?
若是您像我表姐那样,面临这样一份年薪20万的工作,不写不生子的保证书,你会如何选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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