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需交六种费参与港股通交易
(2014-11-20 13: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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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牛网报道:针对内地投资者通过沪港通买卖港股需交纳的费用,昨日,通过微讲堂证监会给出了明确的答复,包括证券组合费、交易费、交易征费等六种费用。
具体来说,香港联交所按成交金额0.005%双边收取交易费;香港联交所按每宗交易0.5港元(7.7548, 0.0003, 0.00%)双边收取交易系统使用费;香港证监会按成交金额的0.03%双边收取交易征费;香港结算双边收取按照成交金额的0.02%,最低2港元,最高100港元收取股份交收费;最终由香港结算收取按持有港股市值计算的证券组合费;除此之外,还包括内地券商收取的佣金。其中,证券组合费的收费标准分为多个档次,年费率从0.008%~0.003%不等。
据介绍,在沪港通行情方面,沪港两所各有一档行情(最优买卖盘)免费。在香港市场,每客户每月十档实时行情基本收费标准为200港元,在内地的销售价格目前为每客户每月80元人民币。
证监会表示,标的范围内上市公司的配股投资者可以通过沪港通参与,需遵循不显著增加上市公司额外负担原则、对等原则、监管相互信赖原则。
证监会同时在沪港通融资融券的设计上指出,港股通中,由于港股通股票不属于内地市场的融资融券标的范围,因此投资者暂不能就其进行融资融券交易;沪股通中境外投资者买卖沪股通股票,内地市场融资融券业务不参与,但是香港市场的融资融券业务可参与。
沪港通对于系统故障、特殊天气、操作失误、市场异常波动等各类异常情况,设计了应急机制,证监会表示,应急处置的一线责任主要由两地交易所及结算机构承担,主要分为技术故障、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等导致出现异常情形,以及股票价格及交易量出现异常波动、标的股票名单设置错误、标的股票相关衍生品价格极端异常波动、沪股通下发生“乌龙指”事件等五种情况。
就沪股通下发生“乌龙指”的情况,证监会表示,对于沪股通,上交所对沪股通交易单元实施盘中分时金额前端控制,香港联交所设置了买入价不能超过当前成交价4%的价格申报控制。“乌龙指”一旦发生,上交所将启动应急处置流程:第一时间查询申报、成交异常的会员、交易单元、账户等情况;如果确认指数振幅异常是由于沪股通账户的申报、成交异常导致的,将第一时间通知香港联交所;视情况采取暂停沪股通账户交易权限的处置措施,并向市场公告;通知香港联交所已采取应急处置措施的情况,做出相应公告。
除此之外,在业务规则中沪、港交易所将明确,因标的股票名单设置错误,投资者买入了标的范围外股票的,可以卖出,但不能买入。
证监会还强调,两地证监会的投诉渠道均向两地投资者开放,同时,也将为对方投资者提出的诉求提供必要的便利,并确保两地投资者的诉求在遵循各自法规的前提下,均会对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