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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正:微博中的法官

(2013-09-13 14:35:28)
分类: 论文

微博中的法官  

傅正

 

问题与方法

 

本文所研究的微博中的法官,是指在微博中显露法官身份、具有影响力的中国大陆地区现任法官。目的是解决以下问题:这群法官在微博中的活动特点为何?人们支持他们吗?法官能上微博吗?法官们上微博需要注意什么?

微博中的法官众多,要研究这个群体需要提取富有代表性的样本。国内提供微博服务的网站中以新浪微博使用人数最多,因此其影响力大于其他平台的可能性更高。因此笔者选择新浪微博作为样本采集来源。

为保证所研究的法官ID具有一定影响力,笔者所设置的样本筛选标准为粉丝800人及以上(保证法官微博有一定受众范围)、微博50条及以上(保证博主有一定微博内容)。笔者以“法官”、“法院”、“院长”、“庭长”、“审判员”、“审判长”为关键词,分别通过新浪微博中“搜人”功能作为用户ID与博主标签搜索,也在法官参与的微群中寻找符合条件的ID。随机抽取50个符合标准的法官ID作为样本。

由于技术条件等因素的限制,本研究所需要的数据均为人工提取。部分更确切的数据收集难度过大,难以提取(例如原创微博数、转发微博数、不同种类微博的总数等)。这可能影响样本代表性与结论准确性。但笔者认为:窥一斑而见全豹。纵然研究过程存在瑕疵,但这些瑕疵并不妨碍笔者找到一个较有说服力的答案。

 

微博中法官们的基本情况

 

在根据筛选标准随机提取的50个现任法官新浪微博ID中,有30个经过新浪加V认证,比例高达60%,可见经新浪微博认证的ID在法官微博影响力中发挥主力作用。50人中有女法官6名,比例达12%,可见女法官已产生一定微博影响力,但具有微博影响力的男法官仍占大多数。

42ID的粉丝数达到1000人以上,占据84%。其中13ID的粉丝数甚至超过了10000人,ID为“法官老蒋”的粉丝数更高达45442人。可见微博中的法官人气旺盛。这既是法官推动自身影响力的成果,也是他们继续发挥影响力的重要基础。

50ID中公开真实姓名的有24个,达48%。微博中公布具体工作单位(具体到哪一个地方法院)的有35个,比例高达70%。在微博中不仅公布自己的法官身份,还愿意公布自己的真实姓名与具体工作单位的占大多数。这体现法官微博ID之所以富有影响力的一个重要原因:博主个人资料的详实,无形之中给了网友对该ID的信赖感。另一方面,这也展示了法官对微博信息真实性与公益性的信心与责任感。他们富有面对质疑的勇气,怀抱通过自身力量产生社会正面影响力的渴望。

ID所在地方面,除了4ID不明所在地,其他ID都有具体所在地。北京市的ID高达8个,其次是湖北省的ID,共5个,江苏省的ID4个,广东省、甘肃省、山东省的ID各有3个。可见北京市在中国的重要地位与影响力也在当地法官微博中有所体现。一个城市的经济政治实力影响着该地区法官的教育水平、文化素养与影响力的形成。

ID名称方面,22ID名称流露出明显法律元素(“法”“法官”“Judge”等易于让公众将博主与法律工作联系在一起的字眼,例如ID名称“汉德法官”),高达44%。命名中法律元素的流露,对其他网民来说无疑强化了博主的法律职业,产生独特吸引力。这也反映了法官对自己职业的热爱,他们愿意或者渴望自己的法官身份被知悉,具有以法官身份产生社会影响力的倾向。

不止一名法官在简介中强调微博与职业身份的关系。例如ID“隐于庭的小法官”指出“围脖言论不代表本法院,更不代表法院系统,亦不代表本职业共同体,未经授权委托仅为个人观点”。这表明法官在使用微博时对自己的职业有所顾虑,也表明他们希望微博中发布的观点能至少不降低公众对法律人的评价。

法官职业群体的微博内容多姿多彩。ID“隐于庭的小法官”的微博大多数是关于日常工作生活中发生的事,文字风格轻松活泼。有的法官为人父母,例如ID“田舍郎”、“乔儿爸爸”,他们喜爱和网友分享孩子的趣事。有的法官热衷于讨论法学问题,例如ID“汉德法官”,他发布案例、提出犀利观点并发起讨论,同其他法官、律师、检察官、法学家乃至社会公众唇枪舌战。有的法官热衷于与网友互动,例如ID“人民法官纪阿林”,他亲切认真地回答网友的疑问,表现出极强亲和力。每个法官鲜明的个性在微博上灿烂绽放。让大众看到:在法官身份的背后是一个个活生生的、有血有肉的人。

在轰动事件爆发时,从法官微博的内容来看,他们的所思所想还常常趋向一致。他们呼吁社会成员保持冷静,运用法律知识向社会成员发出违法犯罪的警告、适法守法的提醒、降低损失的建议、法律维权的策略。这些应景而富有针对性与实用价值的微博内容产生了潜移默化的普法宣传作用。法官们在面临重大事件时表现出的冷静心态、缜密思维与高度的专业素养影响着公众观点形成,引导舆论导向。

 

微博中法官的活动特点

 

为了具体直观地展现微博中法官的活动特点,笔者选取50名法官中粉丝数最多的前十位法官,在 10251031的一周时间内,跟踪调查他们的微博活动情况。

在每日微博总量方面,比较十位法官每日所发微博总量,在25日、26日幼师虐童事件的影响下,出现了七日内微博量的最高峰(121条)。可见公共事件刺激法官微博量增长。

笔者借鉴了《微博意见活跃群体分析报告——基于2011年上半年27件重大网络公共事件的新浪微博数据分析》(出品单位:武汉大学ROST虚拟学习团队。出品人:沈阳),将法官一周发布的微博按事实类微博、评论类微博、调侃类微博、互动类微博进行分类统计。总体而言,法官们转发数比原创数要多将近6倍。最常见的是事实类微博,一周累计发布230条,其次是评论类微博138条,互动类微博次之,共计84条,调侃类微博最少,仅7条。可见高昂的转发数主要是由转发事实、评论转发的事实、在转发原微博的基础上与网友互动这三者构成。这种微博创作方式的偏好反映了法官们正努力推动各界关注公共事件。他们愿意表明看法,与他人积极互动,也会进行少量调侃。

从平均每日发布微博数来看,“汉德法官”与“法官老蒋”是最活跃的两个ID,平均每日发布微博数可高达20条与33条,同时也有ID几乎整周都没发过微博。

 

对微博中法官们的社会评价与建议

 

法官是否应当上微博?

 

法官是否应当上微博?中国法官们在微博中活动是否不利于法官公正司法呢?事实上,我们对法官公正司法的要求并不意味着要把法官与外界完全隔绝。我们应接纳法官不妨碍公正裁判而进行的社会交流行为。因此,法官是可以上微博的。并且就目前微博中所反映的情况来看,法官在微博中的活动是利大于弊的。法官们在微博中的活动令民众有机会更生动形象地了解法官,有利于促进司法与民意的沟通,树立起中国民众的法律理念,让西方引进的法律制度在中国获得适合生长的土壤。对法官来说,微博中与普通民众的接触有利于法官了解民意,避免脱离法律实施的客观环境,从民意中汲取司法前进的动力。

 

对微博中法官们的社会评价

 

从一周内法官微博中的评论类微博的每日网友评论数来看,同公共事件发生影响法官微博数量一样,公共事件的发生同样激发了网友评论数的高涨。在25日幼师虐童事件与28日宁波事件的影响下出现了两个高峰(232条与178条)。

为描述对微博中法官的社会评价趋向,笔者将法官评论类微博的网友评论分为支持类、反对类、中立类、不表态类四种。统计七天内全部网友评论,支持率高达17%,比反对率高出4个百分点。而评论中的主流是不表态,高达70%,没有中立意见。笔者认为:不表态的意见能达到一半以上,是由于很多网友对法官进一步追问、发表对法官观点的感慨、提出新观点等。微博中法官的社会评价总体而言是积极的。

为进一步了解法官的支持者身份情况,笔者选取了一周内截止微博发布当日评论数最高的三条微博,分析支持者的身份构成情况。这三条微博分别是:

汉德法官:几次讨论案例,发现一个问题:律师们思考问题没有微博上的法官思考得深入,值得警醒。@斯伟江 @张培鸿 (63条评论)

汉德法官:能够追究刑事责任?能够构成寻衅滋事罪?(54条评论)

汉德法官:很害怕民愤挤压下的公权力违法,这是法律人必须坚决反对的,否则“暴民政治”离我们不远。(48条评论)

笔者将支持者分为法律人与普通民众两类。法律人包括法官、检察官、律师、法学家、法科生与刑侦警察等,除此之外为普通民众,统计这三条微博的评论者身份构成。结果表明:支持法官的普通民众比较多,达56%。可见民众还是比较支持法官的。但我们不得不心生怀疑:法律人内部是不是还不够团结呢?

 

对微博中法官们的建议

 

微博是双刃剑,法官如果使用不慎,其消极作用也将严重损害法官、司法机关的形象,削弱司法公信力。以下对微博中的法官们提出四点建议。

第一、自觉回避自己正在审理的个案。具体要求法官在个案判决前既不在微博中发表对该个案的评论,同时避免受微博中言论的影响。在判决作出前,法官对个案发表评论将对双方当事人在法庭上的公平竞争构成严重干扰。对社会公众来说,这种评论将极大损害该法官乃至整个法官群体居中裁判的形象。法官应自觉回避微博中有关自己正在审理的个案的资讯,因为这些资讯常与法官根据证据判断的法律事实存在出入。接收这些资讯将潜移默化地影响法官对案件事实的内心确信,干扰法官公正裁判。

第二、始终守法。法官们应在细节处审慎对待自己发表的言论,重视自己在微博中所起的普法作用,因为他们所发表的观点极可能成为民众信服的法律建议。

第三、保持中立。作为法官,他们的言论很大程度上影响着舆论导向。在他们对社会事件发表评论时,应恪守自己作为法官的职业准则,保持中立,而不应偏听偏信。

第四、冷静表达。这种冷静表述经过深思熟虑,流露出法官理智客观的态度。通过冷静表达,公众可以看到法官的理智、冷静、克制与优雅,这种话语形成的平静安宁的气氛,在这个充满躁动与焦虑的狂热时代,能够产生比震人发聩的怒吼更强的力量。

 

结语

 

法官应始终坚守职业道德,不但应有影响舆论、推动法治的热情,更应保持理智与冷静。法官的微博将为司法与民意的关系发展起到滴水穿石的作用。我们对司法与民意融洽相处的宏大愿景恰恰是由这些数量庞大的琐屑细节堆砌而成,我们应珍惜每一小步的努力。笔者相信:中国的微博时代将热情拥抱法治时代的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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