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 珊:CJS:学术生产的多功能平台
(2013-08-02 22:06:47)| 分类: 《司法》杂志 |
CJS:学术生产的多功能平台
龚
摘要:本文从内部人视角反思了西南政法大学司法研究中心(CJS)的运作,系统介绍了其发展目标、立足中国的问题意识、学术生产与传播、学生培养模式及CJS精神,展示了这个学术生产的多功能平台对于法学教育和司法知识传播的贡献。
关键词:发展目标
2005年4月,西南政法大学司法研究中心(CJS)成立;2006年诉讼法学科增设司法制度研究方向;2007年初经国务院学位办备案,西南政法大学在法学一级学科中自主设置司法制度二级学科,独立招收硕士和博士研究生,这是全国第一个独立的司法制度二级学科。至今,CJS已初具规模,中心研究人员包括徐昕、龙宗智教授、黄松有大法官等,客座研究员有张卫平、王亚新、陈瑞华等国内外知名学者20余人,还有博士和硕士研究生50余人参与研究。目前,CJS承担了国家社科基金、司法部、中国法学会等多个国家和省部级科研项目,香港大中华法学研究基金、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中山大学等若干横向项目。此外,还发起司法改革行动项目,与司法实践部门共建了广安、资阳两个检察改革实证研究基地。中心自成立以来坚持开展司法学术沙龙,举办各种学术讲座,对研究生进行严格规范的学术训练。中心主办的《司法》杂志和“司法文丛”已产生较大的学术和社会影响。
2006年,我正式成为西南政法大学司法研究中心的一员,迄今已走过两个年头。CJS于我不再是一个虚无的符号,它已具体化为一个学术生产的多功能平台。这个平台不仅塑造中心成员的学术视角和治学态度,还兼具法学教育和司法知识传播的功能。更重要的是,它在较短时期内有效地生产高质量的学术,培养高质量的法学人才,并通过司法改革行动项目影响到司法实践部门,产生了较大的学术和社会影响。为什么CJS这个平台运作得比较成功,我认为与以下几方面有必然联系。
一、目标明确,定位清晰
CJS创建之初就明确了长期发展目标、宗旨和研究方向。其长期目标是推进司法制度领域的国内外学术交流,力图对司法制度研究作出原创性的贡献,并致力于成为中国司法改革的思想库。其宗旨是以司法制度、纠纷解决和程序法为中心,关注中国问题,强调比较法视角,坚持理论与实践的互动,倡导法律与人文、社会科学的交叉研究。中心研究方向包括:司法改革、司法政策、纠纷解决、司法的跨学科研究(司法社会学、司法经济学、文学与司法等)、司法制度史、中国司法制度和比较司法制度。研究重点,一是历史,二是现实。考察历史可能作出大学问。研究现实即司法的经验研究,是CJS的主攻方向。其中与司法部门合作发起司法改革行动项目,通过试点推进司法改革是今后几十年的核心工作。同时,CJS也注重形象塑造,设计了以古希腊瓶画《帕里斯审判》为主图的司法徽章。该徽章及篆体“司法”字样将出现在CJS所有的活动和出版物上,代表中心的形象和主题。中心初期的清晰定位,有利于明确其未来的发展重点,为其学术事业的展开奠定了基础。
二、关注中国问题,强调学术与实践互动
CJS关注中国问题,强调学术与实践的互动,司法改革行动项目因此诞生。该项目的主要思路是:与司法部门密切合作,以其工作为中心,针对司法实践和司法改革面临的重大问题,进行司法的经验研究,在国家确定的司法改革的框架下,提出或完善司法改革的实施方案,在实践中试点,进而对试点结果进行评估,不断完善改革方案,最终提炼出可在更大范围内加以借鉴的司法改革的经验和模式。该大型项目经较长时期的筹备业已正式发展,其标志是2007年9月四川省人民检察院与西南政法大学合作共建检察改革实证研究基地。第一期项目即《人民监督员制度实证研究:广安经验》目前进展顺利。与东莞市两级法院合作开展的《东莞劳动争议的实证研究》项目也已进行了两年,并正在向“通过试点推进司法改革”的方向推进。2008年,中心又在资阳建立了检察改革实证研究基地,新的实证研究项目即将全面展开。
此外,CJS不定期地邀请司法实务部门的人员做客司法学术沙龙,让司法实践走进校园,让学生走出书斋接触实践。中心还创先例地派硕士研究生到基层挂职担任检察长助理,全面深入司法实践,完成研究课题。此外,中心还与《人民法院报》、《检察日报》、《云南法学》等合作推出专栏文章,与《人民监督员专刊》合作,推出“西政专栏”。今后,还将与司法实务部门共同举办一系列讲座和研讨会。
三、学术生产与传播形式多样
CJS的学术生产和传播呈明显的多样化,这是该平台能较好、较快生产学术的重要原因。具体形式包括:(1)司法学术沙龙(CJS Workshop)。沙龙以读书会、讨论会和专题研讨为例行活动方式,每周一次,气氛活跃,发言自由,由徐昕教授主持,全体中心成员参加。沙龙具有开放性,符合一定条件后,经主持人同意,可吸收为新成员,外地极有兴趣加入者,可申请成为特邀成员,通过网络互动讨论、合作研究等方式参加沙龙。至今,学术沙龙已开展了110期,许多内容都整理成书面稿。(2)举办学术讲座。中心定期邀请国内外知名学者来校举办讲座,梁治平、张卫平、王亚新、张曙光等都来做过讲座。除举行全校范围内的讲座外,还会在CJS内部开展一次小范围研讨,注重跨学科交流,开阔学生视野,激发学生的创新能力。(3)学术刊物。《司法》杂志和“司法文丛”是中心的两大学术平台,两者都强调“问题中心”的经验研究与理论探讨。《司法》杂志每年出版一辑,已出版二辑:《纠纷解决与社会和谐》和《司法程序的实证研究》。“司法文丛”包括以司法为主题的专著、译著、调查报告、资料汇编及学术性与大众性相结合的作品,如《迈向社会和谐的纠纷解决》、《影像中的司法》、《文学中的司法》、《中世纪神判》、《以眼还眼》、《正确与错误的社会结构》等。(4)组织学生活动。中心在本科组织了“树人学生论坛”,支持和指导本科生开展社会调查、举办学生讲座;主持学校法律诊所的工作,为本科生寻找案源,使其提升实践能力。(5)建立网络平台。“诗性正义”网站是中心的主要网站,收录了中心的活动动态、沙龙讲座安排、经典文章、专题研究、调研进展等,此外还创建了人民监督员网站和法律诊所网站,形成了CJS博客圈,提供了一个畅所欲言的网络学术平台,碰撞出灵感和火花。如CJS成员就与季卫东先生等学者在网络上进行了一次“执行难的理论争鸣:公力救济与私力救济之间的竞争与互补”的大讨论,产生了较大的学术影响。
四、强调创新的学生培养模式
CJS一直倡导成员做到学术创新。这种创新体现在:(1)研究方法方面,CJS倡导进行实证研究,引入国外的前沿理论,要求学生不要一味地拘泥于形式,甚至可以像理工科一样把毕业论文做成毕业设计,如为司法实践部门设计一套行之有效的改革方案。(2)论文选题方面,强调有明确的问题意识;选题应有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关注基本问题,关注社会、时代、现实和中国。同时,要独立自主、大胆地寻找研究课题,不拘泥于玄学、法条和外国经验,不拘泥于教科书,不必过于受老师及周边环境影响,敢于挑战权威;选题具有持续性和扩展性,选题前沿、大气,有张力、包容性和远见;文章惜墨如金,关键是“你的贡献是什么”。(3)中心鼓励学生进行学术创新,并给予经费支持。徐昕教授在中心下设项目部、《司法》编辑部、司法改革研究所、法律诊所、对外交流等部门,鼓励学生独立去寻找研究项目、规划项目和组织项目。目前,很多部门的活动都开展得有声有色。(4)学生培养方面,除了全面培养学生的阅读、写作和研讨能力外,CJS还讲究因材施教,力图对每个学生量体裁衣,根据其兴趣、特长、未来规划制定培养计划。如中心有成员出版过小说,徐昕教授鼓励其进行法律与文学研究;有成员外语不错,则鼓励其翻译经典作品;有成员有经济学基础,则建议其把经济学知识运用于法学等。
目前,CJS的很多创意正在实现之中,比如创办《司法改革》电子刊物,与其他机构合作开展关于司法民主的司法实验等。总之,创新思想是中心长久的主题,将创新付诸于实践,生产学术成果是中心一直努力的方向。
五、CJS精神
CJS精神不仅是一种治学精神,也是一种生活态度。新成员的第一课就是学习《CJS指引》,指引清楚地交待了CJS的宗旨、目标、研究重心、培养目标、规划与反思要求、师生交流、读与思、学术沙龙、论文选题与写作、课题申报等内容。而且,它还强调学术道德,严禁抄袭、剽窃、隐瞒相关证据或资料,伪造、篡改证据、资料或结果;倡导珍惜友谊,加强师生交流,提升团队精神,诚实守信,取长补短,共建CJS共同体文化;对成员严格要求:志存高远,追求卓越,勤奋钻研,博学笃志,在立足实际的基础上有所发现,有所前进,有所创造,勇于克服艰难险阻,努力攀登高峰。怀抱做学问的兴趣和热情,潜心学术,追求学问,克服浮躁,忍受寂寞,不急功近利,淡泊名利。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做学问,做学问中学做人,做人中学做学问,努力成为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纯洁的道德情操、良好的人文和科学精神、丰富的想像力和创造力的德才兼备的人才。
这些不仅写在纸上,也刻在每一位CJS成员的心里。而第一个践行者,就是中心主 任徐昕老师本人,他一直怀抱着对学术的热忱和理想扎扎实实地做学问,保持高质高效地学术产出。这些都是他十几年如一日坚持的结果,他对学生的要求是“及时、主动、坚持和比较勤奋”,对自己则是最严格的要求——没有零点前的下班,没有节假日,大年初一照常工作,中午伏案小酣,颈椎经常酸痛。他说“他累”,他也说“他心不累,还很年轻”。他诗性正义地走在学术的路上,一如他对登山的喜好和坚持。他希望这条学术的道路上,有更多年轻的思想加入,希望CJS的成长、成熟能够真正推动国家的法治建设进程。而这种精神,也是所有CJS人行动和努力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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