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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小说连载】《婚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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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皓下班回来,跺了一脚,过道里的感应灯亮了,他掏出钥匙正打算开门,门自动开了,里面探出来林小洛笑容满面的脸:“你回来了。”
“今天怎么回来得这么早啊?”平时都是程皓回来得早一些。
“下午去做明星访谈了,别提有多顺利呢,猜一猜我今天采访的是谁。”林小洛卖关子。
“刘德华还是张学友啊?”程皓一边换鞋,一边漫不经心地回答。
“你Out了!四大天王是过去神话。跟你说,这个明星是现在的当红艺人,我的老熟人,是初中同学,我们那时候还做过同桌!”林小洛洋洋得意地说。
“瞧你那么兴奋的,比涨了工资还激动,不要告诉我你采访的是黄晓明,你不会说他就是你初中同学吧?”
“你扯哪里去了,我就知道你担心我的职业,生怕我去采访男明星,一般男明星既有貌又有财,你怕我被他们迷惑,然后把你一脚踹开,对不对?”
“切!你就在那儿YY吧,YY可不能当饭吃。你今天回来得早,有没有把饭做上啊?”程皓不太关心林小洛采访的是谁,他关心自己的温饱问题。
程皓走进厨房,发现厨房里乱糟糟的,橱柜上堆满了东西,切菜板上堆的是切得粗粗的土豆条,旁边的小碗放着切好的肉片,只是切得不均匀,感觉是肉丁和肉片加肉丝的混合物。他再扫了一眼煤气灶上的锅,只见锅里还冒着热气,有零星的几片肉在油锅里挣扎。
林小洛有些尴尬地站在厨房门口,她好不容易早一点下班,好不容易受了沈璐瑶的刺激想扮演一回贤妻良母,结果把厨房弄成一片狼藉不说,自己也是落荒而逃,刚才炒肉溅出来的几滴油把她的手臂烫了个泡泡。她之所以在程皓一回来就开始把话题扯到明星同学身上就是为了转移程皓的注意力,没想到程大厨对此不感兴趣,第一时间去侦察她还未来得及收拾的现场。
“小洛……”程皓走到林小洛跟前,用一种别样的深情的眼神望着她。这种眼神让林小洛觉得像是暴风雨来临前的宁静,她把厨房搞成这样,他一定会骂她的,一定会说她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
“好吧,我承认我错了,要打要骂请便吧。”林小洛闭上眼睛,做出一副英勇就义的姿态。
林小洛没等来打骂,等来的是程皓的一个热情无比的吻,这让她有些措手不及。
程皓是因为感动才忍不住吻林小洛的,虽然厨房被搞得乱糟糟的,虽然没做出一盘好菜,但是这是林小洛第一次下厨,这简直是一次质的飞跃!以前跟林小洛谈恋爱时,她就申明“如果想要跟我谈恋爱,别指望我炒菜做饭之类的,我的双手可不想奉献给油烟事业。我只负责提供一张吃饭的嘴,做菜的那双手就由你来提供,如何?”程皓从小自力更生惯了,而且又被林小洛的美色和才气所迷惑,所以斩钉截铁地说:“没问题!”这样一来,程皓就承包了厨房的一切家庭事务,包括做饭、炒菜和洗碗。日积月累,他也有些倦怠,虽然林小洛说这是给他机会锻炼,以便将来失业了还有掌勺这一技之长,可是他也有疲惫的时候,他也需要体贴和关心,有时候在单位吃午饭看到同事带的爱心便当,他只有眼馋的份儿。他觉得林小洛没有要下厨的意识,也没有要做一个贤妻良母的意识,他怕自己去说了会引发家庭战争,索性沉默,有时候累了就干脆在外面吃饭,告诉林小洛在单位加班,让她自己解决晚饭。而程皓如果不回来吃饭,林小洛从来不会下厨,每次都是去饭店解决晚饭。
但是这次不一样了!这次是林小洛第一次主动想起做饭,而且还买了程皓最爱吃的土豆,虽然土豆丝切得有手指头粗,但起码她的思想转变了。这对程皓来说真是一件可喜可贺的事情。
“哎呀,我今天忘记买干辣椒了。”林小洛刚从快让她窒息的吻里解脱出来,就说了一句大煞风景的话。
“没关系,刚才的吻够辣了。”程皓嘿嘿笑道。
“你今天很不正经啊,天还没黑呢!”林小洛丝毫不知道程皓因为她有了下厨的意识才会如此激动。
“有谁规定非得天黑了接吻啊?我老婆,我想什么时候亲就什么时候亲。”程皓今天真是爱意泛滥了,搂过林小洛,在她脸上又印了个吻。
“别老婆长老婆短的,拿出点实际行动来。快点买钻戒向我求婚啊!”林小洛不经意间就主动说了“求婚”,那这算她先向程皓求婚了?哎呀,说出去真够丢脸的。准是被程皓刚才的吻搞得不理智了。女人啊,什么时候才能不被糖衣炮弹击中?
“钻戒有什么用,没有实用价值。”程皓一边回答,一边去厨房收拾残局了。
“你怎么这么缺乏浪漫细胞呢?钻石婚,钻石婚,这个是最长久,最吉利的。连QQ宠物结婚都需要Q哥哥买了钻石戒指送给Q妹妹,他们才可以结婚的。我们是人,总不能输给我们养的宠物小洛和皓皓吧。”
“小洛”是程皓的QQ宠物,“皓皓”是林小洛的QQ宠物。当初为了让那俩小家伙选在 2月14日结婚,程皓可没少花银子。他本以为让皓皓拼命打工就能赚到第一桶金,结果皓皓越打工越穷。也不知道QQ宠物是谁设定的,程皓猜想设计者一定是个女的,爱慕虚荣,还规定宠物要想结婚先拿钻石戒指来求婚!程皓本想到此为止了,让皓皓永远单身吧。林小洛不干,说Q妹妹小洛可不想单身。程皓拗不过她,最终还是花钱给皓皓买了钻戒,风风光光地和小洛在教堂里举行了婚礼。
现如今,宠物版小洛和皓皓都结婚半周年了,真人版林小洛都不知道自己的钻石戒指在哪里。
程皓一句话将林小洛问得哑口无言。但是想到已婚的女人左手的无名指上都会有一枚戒指,林小洛还是打算据理力争:“你难道不觉得那枚戒指是一种神圣的象征吗?如果你亲手将一枚戒指戴到心爱的女人的无名指上,你会觉得,这个女人以后就属于你了。比方说你送我钻石戒指,我林小洛就是你程皓的人了。”
“不送钻石戒指,你也已经是我的人了。”程皓自信满满地说。
“别太自大啊,我现在可不是你的人。”
“哎,我说你们女人有时候真是搞不懂啊,上回在商场里,邓佳让我买戒指给你,你不是自己也说那东西没用吗,怎么现在又要钻戒了?女人的脸真是变得快。”说话的间隙,程皓已经炒好青椒炒肉片了。
“女人口是心非你不知道吗?还有,你还好意思说上次邓佳在的时候呢,那时候你哪怕说句谎话也好啊,非当着人家的面说戒指没用,我当时都想找个地洞钻进去。现在结婚买戒指是约定俗成的规矩,别人都有戒指,就我没有,说出去多寒碜啊。人家可不管那个有没实用价值,人家就管那是结婚的象征,那是爱的表达。你不给我买钻戒就表示你不爱我!”
“林小洛我们在说买不买戒指的问题,你不要上升到爱的高度啊。你是不是被那些广告商打出的‘钻石恒久远,一颗永流传’之类的广告语给迷惑了?或者说偶像剧和言情小说看多了?我们的父辈没有什么钻石戒指,有些老夫妻连戒指都没有,人家不照样过得很幸福。”
“现在都什么年代了,以前的人还吃树叶啃树皮,你怎么不让我去吃树叶啃树皮呢?我们要过品质生活,知道吗?”
“你连做饭都不会,做饭都是难题,谈什么品质生活?先吃饱再谈品质生活吧。”程皓觉得林小洛有些钻牛角尖了,他都炒两盘菜了,她还在为一枚戒指喋喋不休。
“那你是嫌弃我不会做饭了?”林小洛能够隐约感觉火药味在厨房里升腾。
“你自己敏感了,我没那意思,你今天能有下厨的意识我都要感谢天感谢地了。”
“还说没有!你是不是因为我不会做饭对我积怨太深所以不愿意给我买戒指不愿意娶我啊?”厨房里的火药味愈加浓烈。
“林小洛,你又东想西想了,你再这样无理取闹,我就真不乐意娶你了。还有,拜托你不要就戒指讨论了行吗?那玩意儿我真看不出它有什么好的。今天我就把话说清楚了,想要我给你买钻石戒指,那是绝对不可能的,我觉得买那玩意儿不如给你做顿好吃的。但是这真与爱不爱你没关系,我爱你,你知道的。”程皓是牛脾气,倔强起来固执得厉害,他有时也固守着自己的原则。
“绝对不可能”几个字深深打击了林小洛的自尊,厨房里飘逸的菜香味儿丝毫激发不了林小洛的食欲,此刻的她只想逃,逃离这个充满火药味的地方,逃离这个口口声声说爱她却不愿意为她买戒指的男人。她不再说话,走到客厅,拉开门走了出去。
“小洛,你去哪儿?”林小洛狠狠地甩上门,把程皓的问话甩到门后。
就这样,林小洛生平第一次离家出走了。
从家门口走到电梯门口,林小洛足足用了十分钟,因为她走得极慢,而且走一步停一步,一步三回头。不过直到电梯门开了,她走进去,都没见程皓追出来。
唉,原来现实跟电视里演的不一样啊!林小洛在心底叹口气。
出了小区,林小洛不知道自己该往哪儿走了。走得太远吧,怕迷路,也不安全;走得太近吧,又达不到离家出走的那种“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感觉。
她在附近晃荡了几圈,不经意间都走到另一个小区里了,这个小区就是她每天回家路过时都忍不住抬头张望的小区,她的前合租对象张尧就是在这里拥有了自己的房子。
晚上外面的风有些凉飕飕的,林小洛忍不住打了个冷战。
天大地大,何处是我家?林小洛突然生出这种凄凉的想法。她要是自己有钱买房,就让程皓成为她的房客兼情人,如果吵架就把程皓扫地出门,那多威风啊!
现在她一时冲动离家出走了,连个落脚的地方都没有,打电话给同事或者女朋友吧,又怕打扰到别人,毕竟家丑不可外扬。有句话说得没错,冲动是魔鬼啊!
她听到兜里的手机在唱歌,不用猜都知道是程皓打过来的。因为是她的本家林俊杰在十分快乐地唱着:“豆浆离不开油条,让我爱你爱到老,爱情就需要这样,它才幸福美好……”
但她没有把手机掏出来,她不打算现在就接程皓的电话,打算晾他一会儿。刚才不追,现在失踪了才知道着急!就让你着急一会儿,你就知道我的重要性了。小样儿,玩不过你?
手机继续唱着《豆浆油条》,林小洛一脸镇定地坐着,任由手机在兜里继续唱歌。
从她听到这首歌之后,就把它作为程皓的专属铃声了,这个铃声她用了好久了,却百听不厌。她觉得歌词朴实而真挚,阐述了她想要的那种平平淡淡却很温馨隽永的情感。想着想着,林小洛竟开始小声哼唱着:“你需要我的傻笑,我需要你的拥抱。爱情就需要这样,它才不会单调。我知道有时候也需要吵吵闹闹,但始终也知道只有你对我最好……”
唱到这里,林小洛停了下来。因为最后一句“我知道有时候也需要吵吵闹闹,但始终也知道只有你对我最好”让林小洛的心微微触动,她想着,只要手机再唱一次《豆浆油条》,她就接电话。
可是手机唱了几轮歌声之后,开始偃旗息鼓了。林小洛一直期待着手机再次高歌呢,结果没了动静。林小洛把手机拿出来,牢牢握在手里,她对着手机说:“你倒是唱两句啊!你一唱歌我马上接电话。”手机却不争气,变哑巴了。
林小洛在小区的石凳上坐了会儿,腿有些发冷,就站起来,向外走去。走着走着,她也不知道怎么的,竟然无意识地就朝着自己租住的小区走去。她才走到小区附近就发现程皓正站在小区门口的水果摊旁边,水果摊投射过来的灯光映照着程皓一张焦急难耐的脸。莫非他是专门出来找她,然后现在在这里等她的?林小洛心里竟然一阵狂喜。原来他还是挺在意她的嘛!
程皓也几乎在林小洛发现他的同一时间发现了林小洛,如果说眼睛可以发光的话,那么程皓此时眼睛的发光程度已经超过水果摊的灯光了。他以为林小洛是小孩子脾气,出去一会儿就会自动回来,也就懒得跟出去追了,但等了半天没等到她回来就给她电话,结果她不接电话,这下他急了,下楼到处找她,找不到她,只好在水果摊前眼巴巴地等她,因为这里是进入小区的必经之路。
程皓走过去,牵住林小洛的手,紧紧地攥在手心,生怕她会跑掉似的。
程皓没有责怪她为什么摔门就走,也没有问她这么长时间去了哪里,也没有告诉她,这段时间里,他除了给她打电话还四处找她。
程皓只是如获至宝地望着她,轻声说:“我们回家吧。”
听到这句话,林小洛心里的怒气顿时消融了一大半。
他们一路上都牵着手,谁都没有说话。林小洛突然就想起了大学时她第一次和程皓吵架的情景,她啰里啰唆说个没完,他觉得她有些不可理喻,最后逃离的不是她,是他——林小洛还兀自在浪费口水呢,一转头,却发现程皓不见了!林小洛真是觉得既好气又好笑,她搞不懂吵架的时候他为什么不跟她唇枪舌剑,而是选择了不告而别!而且直到第二天才找林小洛,让她生闷气生了一宿。
后来,林小洛告诉程皓,吵架的时候不要悄无声息地离开,而是要发表他的观点,即使觉得她啰唆,也要耐心倾听。因为如果真的爱一个女人,就得学会忍受她的啰唆。
当然,如果吵架吵得太凶,有离开选择权的那个人只能是她,而不是他!如果她离开了,他就要努力去把她找回来。
其实,相比较以前,程皓的表现已经进步多了。他知道担心她了,知道找她了,知道要让着她了。
谁说男人不是小孩?跟一个男人谈恋爱就要告诉他如何去爱你,如何面对你的啰唆,如何面对吵架。在恋爱的过程中,他会变得成熟,而他所爱的女人就是他的情感教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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