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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最”字,代价20万

(2016-01-13 16:3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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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杭州巷子里的老字号——方林富炒货店,是很多吃货的选择。

年底炒货需求量大,本该是方老板生意好、心情好的时候,可最近他非常烦恼,因为广告商的一个“字”,他收到了20万元的罚单。“这得炒多少斤瓜子才能赚得回来啊……”


一个“最”字,代价20万  

方老板给钱报记者回忆,一个多月前,来了两个男的,买了半斤糖炒栗子,这糖炒栗子26块钱一斤。炒栗子用牛皮纸袋进行装袋,上面写有一行字,杭州最好的炒货店铺。这两名男子对于这个“最”字有疑问,开口要价一千元。方老板不以为然,认为自己就是最好的。

接下来,事情就被人投诉到杭州西湖区北山市场监督管理所,不久,方林富炒货店确实违法了!违反了新广告法。不得使用“最”字。

最近,北山市场监管所给方林富开出了20万的罚单。吓死宝宝了……

依据是,根据15年9月1号实施的新版《广告法》,其中规定,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如果有这样情形的,轻则处以20万到100万的处罚,严重的甚至要吊销营业执照等等。换句话说,对方老板已经是按照最轻的处罚了。

现在方老板提出行政复议……  
 李阳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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