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本课程开发与实施方案(试行稿)
(2013-03-10 21:0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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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 |
一、总体目标
1.初步形成具有我校特色的校本课程体系。进一步促进我校校本课程的开发科学化、开设制度化、实施规范化,初步形成具有学校特色的校本课程系列,从而促进我校素质教育的深入开展和办学特色的初步形成。
2.为教师的专业成长提供新的载体。调动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教师更新教育观念,增强课程意识,提高课程开发能力,发挥个性特长,提高整体水平,促进专业发展。
3.为学生全面发展提供新的平台。激励和促进学生正确认识自我,选择个性潜能发展的独特领域和生长点,进一步拓展知识领域和求知兴趣,陶冶情操,增进身心健康,促进学习的主动性,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全面提高自身素质。
二、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校本课程开发与实施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校长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由学校教务处主任、课程中心主任、教科所主任、艺体处主任、级部主任和各学科教研室主任组成。
领导小组是校本课程开发实施的管理决策机构,负责制订校本课程开发与实施方案,审议、指导、监督和检查校本课程的开设与实施。
三、课程开发
1.开发原则
(1)互补性原则:开发校本课程,做到对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予以补充和拓展。
(2)多样性原则:校本课程的科目设置力求丰富多彩,可供学生充分选择。
(3)可行性原则:学校在确立校本课程开发目标时,充分考虑本校教师队伍的整体实力、科研水平,根据现有条件最大限度地挖掘、利用校内外课程资源,努力使校本课程实用、可行。
(4)主体性原则:教师是校本课程开发的主体,在课程开发和实施中要重视教师的主动精神。学生是学习的主人,学校在校本课程开发过程中要重视学生的参与,根据学生的需要不断优化校本课程。
(5)全面性原则:尽可能利用学校和社区的教育资源,全面开发校本课程,人尽其能,物尽其用。
(6)开放性原则:以生为本,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学生对校本课程的选择具有自主权。在教材实施过程中,教师要灵活地、创造性地使用教材并不断反思出现的各种问题,对教材随时予以补充、调整。
(7)个性化原则: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打破班级界限,选择不同的课程。
2.内容模块
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目前我校在校本课程开设方面的大致安排是:高一年级上学期开设校本课程必修课《文明礼仪》、《学习方法》和《高中学习生活自我设计》,总课时为36学时。高二年级开设校本课程选修课,总课时为36学时,课程内容建议为:
(一)人文类
(三) 艺术类
(七)生活类
3.工作程序
(1)先期调研。各教研室、教研组要在高一下学期进行校本课程选修内容的讨论,对高一年级学生的发展现状和学校的各项教育资源等进行调查评估,进行校本课程开发前的可行性研究。
(2)课程申报。任课教师要在各教研室、教研组讨论的基础上,结合自身的教育教学实践和特长,在学年结束前提出下学年开设校本课程的申报申请,经批准后在相应时间内提交校本课程申报表,校本课程申报表包括课程名称、设计教师、课程简介、课程目标、主要内容、实施途径、总课时数、评价方式等。
(3)学校审定。学校校本课程开发与实施领导小组对教师提交的校本课程申报表,根据科学性、可行性等标准进行审定,审定工作原则上在暑期完成。
(4)组织实施。经学校校本课程开发与实施领导小组审定通过的校本课程,由教务处列入校本课程实施计划和学校课程表,在新学年付诸实施。
(5)教学检查。教务处和课程中心负责校本课程实施的检查工作,包括教案、授课、课堂秩序、学生考勤、学习效果、课后反思等,检查结果作为考核依据,并对教学资料予以汇总,作为下一轮校本课程开设的工作材料和决策依据。
四、课程实施
1.实施流程
(1)选课。
教务处和课程中心在新学年开学初公布学校开设的校本课程方案及授课教师,由班主任负责在班内讲解,并由年级举办“课程超市”,组织学生进行选课,每位学生每学期限报一门课程,采用《选报单》的方式,按学生投递的先后顺序由各开课教师确定选修该课程的学生名单(当场确定),并以教师签名的《回执单》作为选报成功的凭证。原则上学生有试听一节和重选一次的机会,但在课程进行到第二课时后应稳定下来。
学生选课完成后年级进行汇总登记,将所选课程及学生人数报教务处,所选课程学生人数15人以上,同意开设该校本课程,学校按相关规定计算工作量。教学时间、教学场所、教学条件由学校统一安排,并由教务处、课程中心统一检查。
(2)排课。教务处和课程中心要会同年级组根据学生选课情况,协调各科选报学生人数,安排上课地点和时间,印制表格发给各班和授课教师,并将开设的校本课程排入总课表。
(3)上课。校本课程选修课采用年级内走班的方式,年级要做好组织管理工作,教师要根据学校安排,在指定地点按时组织开展教学活动。校本课程教学组织的要求与国家、地方课程的要求相同。
(4)考核。学生所选校本课程学习结束后,教师要组织对学生进行考核,并向教务处、课程中心提交课程实施总结。对学生的考核可采用测试、小论文、实验、设计、竞赛等多种方式进行。
(1)对学生的选课要科学引导。要加强对学生的宣传教育,讲清学校开设校本课程的意义及学校安排中的实际困难,克服学生选课中的兴趣主义倾向,做到“指导不包办,放手不放任”,避免学生选课中“想上就选,不想上就不选”的现象。
(2)教师要精心组织教学。要认真制订教学计划,精心备课、撰写教案;认真组织教学,加强学生管理,加强与班主任老师的联系,及时反思和改进教学行为,提高教学质量。
(3)要加强学生管理。年级和班级要做好学生工作,为校本课程选修课的顺利实施提供保障。任课教师要做好上课考勤,书面考勤记录要上交年级,并及时通报班主任。要及时记录学生平时的学习成绩,指导学生遵守学习常规,抓好课堂纪律,确保学生安全。
(4)加强对课程实施过程的调研和监控。教务处、课程中心、年级要加强对校本课程实施过程的教学检查和管理,及时发现教学中的问题,及时督促教师改进教学。
(5)主动听取学生家长意见。在校本课程开发与实施过程中,要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特别是学生家长的意见,做好沟通、交流,取得家长和社会的支持。
五、考核评价
1.学生评价
(1)校本课程不采用书面的考试或考查方式,但要作考勤评价记录。
(3)学生成果可通过实践操作、作品鉴定、竞赛、评比、汇报演出等形式展示,并按规定要求将其成果记入学生学籍档案内,将考核成绩纳入学生学期综合测评。
(4)学生达到校本课程规定的学习时数,成绩合格,获得校本课程学分。
2.教师评价
(1)教师从教必须有计划、有进度、有教案、有考勤评价记录。
(2)教师应按学校整体教学计划的要求,达到规定的课时与教学目标。
(3)教师应保存学生的作品、资料及在活动、竞赛中取得的成绩资料。
(4)教务处、课程中心要通过听课、查阅资料、问卷调查等形式,从课程内容、教学过程、学习效果、学情分析等方面,全面分析该课程的实施质量和学生的认可程度,做好对任课教师的考核工作,并及时向学校领导小组反馈,为校本课程的后续开设提供决策依据。
1.领导组织保障。成立泰安长城中学校本课程开发与实施领导小组。
2.管理制度保障。建立并完善相应的管理制度:一是加强对校本课程开设的审议把关工作,教师撰写的校本课程要经领导小组审议后方可执行;二是学校定期举行校本课程开发与实施研讨交流会,展示优秀教师的成功经验,解决存在的问题,及时交流校本课程的实施情况;三是加强督查考核,教务处、课程中心是学校校本课程实施的组织机构,年级、教研室、教研组、班主任要各司其职,抓好管理;四是教师校本课程开发与实施的业绩与年度工作考核评优、评先、职称晋升挂钩。校本课程与国家课程、地方课程一样,计入教师工作量,工作实绩载入业务档案,年度考核时同等情况要向兼职担任校本课程的教师倾斜,同时,学校还将对在校本课程开发和实施中作出较大成绩的教师给予精神及物质上的奖励,年度评选校本课程开发与实施先进个人。
3.教师进修保障。加强教师在校本课程方面的进修培训,通过理论学习、专题研讨、重点培训、实地考察、定期交流等多种形式,对教师进行全员培训。
4.课程经费保障。学校尽最大可能满足校本课程开发与实施经费的需求,对在校本开发过程中成绩突出者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5.教学硬件保障。全校上下要提高对校本课程开发与实施重要性的认识,努力为校本课程实施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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