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杂谈 |
小麦是我的秘密情人,这件事情除了我们两个当事人自己,没有任何人知道。虽然我现在是单身,但是我自认为没有恋爱的能力和恋爱的心情,我只是需要一个情人;而小麦,却已经是一个已婚小妇女。我们之所以一拍即合,是因为我们彼此都有各自需要。
之所以不恋爱,是因为比起恋爱中的美好,我更厌恶恋爱的种种弊端,比如争吵,比如角色扮演,再比如投入所带来的无可避免的伤害。
我认识小麦是在一个party上,她一个人在那儿喝酒,喝了不少,眉眼轻佻,满面桃花,我装作漫不经心地靠近她,手里端了一听可乐。
“喝了不少?”
她瞟了我一眼,“有烟吗?”
我递给了她一根烟,并且给她点上。“你怎么不喝酒?”她问我。
“你叫什么名字?”
“小麦,”她说:“你怎么不喝酒?”
“我有胃病。”是的,胃病这东西让我很难受,喝一口酒就会疼得死去活来,我恨我的胃。
“你的胡子很有意思。”说着,她伸出一只手摸了摸我的胡子。
我也伸手摸了摸她的下巴,“你的皮肤不错。”
“一定很扎。”她自言自语。
“出去溜达溜达。”我提议。于是我们走出party,顺着那条街朝胡同里面走去。深秋的北京有点冷,我伸手拉住她的手,走了不到一分钟,我把她裹到我的怀里,吻了她。
在一辆停在胡同里的黄包车上,我们互相拥吻了好久,彼此抚摸了对方的私密之处,由于偶尔会有行人经过,我们那天晚上并没有做什么过分的举动。
我的胃病越来越严重,以至于无法去上班必须在家休养。我接到了小麦的电话,她要来看我,顺着我的指挥她居然真的找到了我家,我租的这个房子七拐八拐的很难找,所以我认定小麦非常聪明,而且她还给我带来了很多吃的东西。那个下午,我感觉到了一些甜蜜,被照顾和关心总是能让人感觉很不错。
我们达成共识,我们的关系就是秘密情人。她曾经小鸟依人地在我怀里说:“如果我和你私奔,会怎样?”
我告诉她:“开始的时候我们一定会非常甜蜜,彻夜做爱,然后激情冷淡下来,再然后会像所有人那样,冷战,吵架,大打出手。”
小麦点点头说:“你说得对。”
有几次我们吵得很厉害,虽然不是恋人,但依然难以避免堕入庸俗的轮回,我们谈到了分手。
“你并不是我的女朋友,你有丈夫,我只是你的花样。”
“我并没对你提出任何要求,所以你也别我提出任何要求。”
“我并不是你孤独的时候的调味品,所以你也别想来就来想走就走,想给我打电话就打电话,但我想给你打电话的时候却要看你方便不方便。”
“最开始可是你先勾引我的!”女人声嘶力竭起来可真不是好玩儿的,这让我很难应付。
“明明是你先摸了我的胡子!”我唱过摇滚,我的音调可以比她更高。
“是你先吻的我。”
“算了吧,苍蝇还不盯没缝的鸡蛋呢。”
“你骂谁是臭鸡蛋?!”小麦朝我扑了过来,挥舞着王八拳。但我只一招四两拨千斤,就把她摔倒在了床上。
从床上爬起来之后的小麦更加疯狂,开始摔我屋子里的东西,把我的手机、收音机、书柜、吉他、烟灰缸全部摔到地上,甚至把可乐拧开盖子撒得满屋子都是。我操,我后悔为什么会招惹这样一个疯狂的女人。她甚至抄起一把菜刀朝我挥舞,最里边还念念叨叨“你他妈的敢打我!”大姐,明明是你先动手的好吗?
我也疯掉了,我拉开抽屉取出从黑市买回的左轮手枪,对准了自己的脑袋。“别闹了!”
她果然没再闹。一秒,两秒,三秒。她一定是吓傻了,没人能想到我的抽屉里会藏着一把手枪。
但是她毕竟是一个疯狂的女人,人一旦疯狂起来,是什么都不会再顾忌的,她继续朝我扑了过来,扔掉手里的菜刀,抢夺我的手枪,就在不断抢夺的过程中——我一定要说,女人疯狂起来,力气真的不比男人小多少——我的枪,走火了。打中了我自己的脑袋。
在我的意识彻底消失之前,我看到吓傻了的小麦扑到我的身上,一秒钟之后她掏出手机拨打了急救中心,救护车把我拉到医院,小麦全程都在陪着。当然,费用都是小麦出的。
我在医院住了好久,因为涉枪,公安局也出面了,也因此,我公司单方面宣布解除了劳动合同,我失业了。当然,比起将要面临的牢狱之灾,失业实在是不值一提。出了这样的事情,小麦的老公很难过,也跟小麦离了婚。我承认都是我的错,如果当时我没那么冲动,我一定不会掏枪,更不会去买这样一个惹祸的东西,事已至此,后悔是没有用处的。
现代医疗手段真是高明,虽然我的脸上留下了难看的伤疤,整个左脸都被毁掉,但是毕竟我活了下来,而且似乎还恢复得不错。
趁医生和公安不注意,我偷偷溜出了医院。头经常会疼,疼起来的时候难以自控,甚至会产生幻觉,会幻想能听到无数动物们的窃窃私语,可是后来我发现我当真能听懂动物们的话了,比如路边的猫和狗会冲我点头,并且会跟我说上一句:“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尽管说,我们都听你的。”连麻雀们说什么我也听得懂。我试着跟我眼前的小猫小狗说话,比如“能转个圈儿吗?”它们果真就转了个圈儿。同时它们会强调:“你还不相信吗?”
为此,我去了动物园,我听到满动物园的动物们都很兴奋:“他来了,他来了。”然后会纷纷向我表态:“说吧,需要我们做什么!”我跟一只猴子说:“把那个花生递给我。”“没问题。”它说。然后果真把花生递给了我。我又跟一头大象说:“能把那个香蕉递给我吗?”大象说:“没问题。”然后用鼻子把香蕉递到了我的手上。
我最感兴趣的是狼。趁人不备,我砸开了狼圈铁门的大锁,狼群把我团团围住,说:“有什么吩咐?”“跟我走吧。”我说。
动物园里早已喊叫声一片,不一会儿大批警察赶到。我骑在一头大象的身上,狼群环绕,指挥着猴子们缴了警察们的械,浩浩汤汤地去了我的情人家。这个场面,想必经历过60周年大庆的人们十分熟悉,我们的队伍比起长安街和平安大街上那些轰鸣的坦克队伍毫不逊色。
到了小麦家门口的时候,猴子上前敲门,当小麦打开门,看到500只狼围住了她,并且张开血盆大口,远处,我坐在大象的背上,脸上写满悲伤,被毁掉的左脸不断抽搐,比悲伤更加悲伤。
“杀了我,或者带我走!”小麦声嘶力竭。
前一篇:城市之歌2014-2015
后一篇:四季,以及忧伤的诗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