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特大传销案开审 涉案金额4000万元
(2010-04-29 12:3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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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4月29日 广西南宁
近日,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今年最大的一起传销案,该案涉案人员14人,涉案金额高达4000多万元。在法庭上,公诉人以确凿的证据彻底戳穿这个以“生物技术公司”掩人耳目的特大传销团伙。
何元才,浙江人,2007年8月来南宁后被一个名叫刘某的人发展成为下线。后来,何元才又发展多人成为下线,羽翼渐丰后,他脱离刘某“自立门户”,成立“贵州绿缘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并对外声称做“连锁销售”。自此,何元才也当起了最高老总,成为该组织的塔尖人物。可是事实上,何元才成立的公司同所有的传销组织一样,都是拉人头买份额,既不生产也不销售任何实物产品。任何人只要花3800元钱申购一个份额,就可以成为该组织的成员,当上成员后,再买若干份额可以发展下线并晋级。
被告人 何元才
这175万元是什么钱,一部分也可以是我自己的钱,一部分基本上是我自己个人拿出来的钱,这个人的钱是通过什么渠道获得,这都是在河南做生意赚的钱。
正文:何元才听了公诉人的指控后,他觉得自己很冤。何元才说,他原本在河南做机电、物流等生意,在南宁其间,他几次开车回河南,共带来了480多万元现金放到公司里经营。
被告人 何元才
有时候这么说吧收那个申购款有时候连发工资还不够,我曾经亲自去借的钱去发工资,到目前为止我垫的钱比较多。
何元才还说,有不少业务员申购份额时钱不够、交不上来,为了拉住人,他先替这些人垫付申购款,等这些人拉到人头有提成后再还给他。他平时收上来的申购款中,有一半多用来给大家发工资和提成了,其余的用来填补欠款了。事实果真如此吗?
公诉人
这是12张,这些个人存款凭证均系公安人员从何元才处扣押的,这些个人业务凭证主要证实的是被告人何元才下线人员提交申购款后,存入何华平在工行卡号尾数是4471
正文: 公诉人驳斥了何元才的说法,从河南带着数百万元的现金来到南宁,这不符合常理。公诉机关还举出了银行账户及银行流水账单等多项证据,证实该组织成员的账务往来及分取提成的事实。从而擢穿何元才的谎言。其他13名被告人均表示,自己加入传销不仅没赚到钱,反而亏了不少,甚至还欠了债,现在是悔不当初。
被告人
我连我的本钱都没有收回来,我自己的本钱都没有收回来。
正文:被告人吕倩倩来自浙江,今年23岁。她说,她以前一直以为所谓的“连锁销售”是不合法的,可是看到上面老总很快有了房有了车,心就动摇了。
被告人
当时我不相信,直到后来他们买了车,还有很多人从我身边上了总以后,我就认为因为我也这里考察了三四个月,后来他们也没被抓,后来我就慢慢地相信了。
吕倩倩和其他人很快成为何元才的下线,他们不仅自己加入传销,还叫上自己的父母加入,直到落入法网才知道后悔。
被告人
在这里愧对自己的父母和儿女。
被告人
我这里非常感谢良庆区公安局 ,打掉了我们这个传销团伙,如果不打掉的话,我们是越陷越深,甚至说连家都不能回。
公诉人指出,传销组织“将石头当金子来卖”,本质就是一种犯罪行为,从某种意义上说,他们是受害者,但唯利是图的心态,又将他们变成害人者。法院将择日对此案进行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