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师范大学2017年(秋季)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工作流程简表
(2017-02-28 15:42:28)
详见链接http://yjsc.shnu.edu.cn/Default.aspx?tabid=11044&ctl=Details&mid=23512&ItemID=192403&SkinSrc=[L]Skins/yjsc1f/yjsc1f
上海师范大学2017年(秋季)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工作流程简表 |
工作任务 |
时间节点 |
学院 |
学位办 |
说明 |
预答辩 |
2月26日 之前 |
部分提出申请延长预答辩时限的学院在此时间节点完成预答辩工作 |
检查预答辩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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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名单 |
3月8日前 |
上报培养办通过所有课程和中期考核的2017年(秋季)拟毕业、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名单 |
经培养办审核,确定2017年(秋季)拟毕业、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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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8-19日 |
学院按研究生院规定时间组织好学生到行政楼拍照片(8:30-16:00) |
联系新华图片社为学生集体拍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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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复率检测 |
3月17日前 |
教务员收齐拟毕业、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学位论文电子文档和“同意递交学位论文重复率检测意见表”交学位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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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论文电子版的要求:
1.以学院为单位,提交一个大的文件夹,不要设置子文件夹。
2.论文仅以学生学号命名,为word或pdf格式。
3.只提交论文的正文、参考文献部分(综述、引言及致谢等无需上交)。
4.提交前需经导师同意并签字。 |
3月20日-
3月24日 |
1.重复率检测结果出来后,教务员将盲审号发给导师,导师视论文质量决定是否将盲审号发给学生。拿到盲审号的学生登录“上海市研究生论文‘双盲’抽检系统”。
2.重复率在20%-30%的,学生需对论文进行修改,5个工作日后提交论文进行二次检测,通过后拿到盲审号登录“双盲”抽检系统。
3.第一次检测重复率在30%以上的,或第二次检测重复率在20%以上的,延期论文答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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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双盲”抽检系统:http://lwms.seei.shec.edu.cn/student.aspx
2.登录抽检系统需注意:
(1)学位类别:
学号第3、4位为21,填科学博士;第3、4位为22,填科学硕士;第3、4位为23或25,填专业硕士。
(2)论文等级、答辩日期自行填写即可。
3.重复率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学位论文处理办法详见《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手册》或《研究生教育工作条例》。 |
3月27日-
3月31日 |
教务员收齐拟毕业、申请学位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评议表(博士2张、硕士1张,均对折后夹在学位论文中)和学位论文纸质版(博士论文2本,硕士论文1本),审核评议表上学生填写内容准确无误后统一交学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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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论文评议表下载方式:
1.被抽中市盲审的学生,在抽检系统中下载评议表和简况表。
2.未被抽中市盲审的研究生,在研究生院网页“下载专区”-“学位与毕业相关下载”中下载相关评议表。 |
盲审 |
4月2日-
4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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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收齐的学位论文根据学科专业进行整理和打包,并做好外送盲审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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盲审 |
4月4日-
5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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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组织外送盲审材料(被上海市教育评估院抽中的学位论文参加市盲审。
2.未被市抽中的学位论文由研究生院学位办统一送外校盲审)。
3.汇总盲审结果。 |
双盲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位论文处理办法详见详见《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手册》或《研究生教育工作条例》 |
答辩 |
5月12日前 |
从学位办领取研究生答辩材料袋 |
准备好研究生答辩材料袋,
通知各学院来领取 |
未交清学费的研究生不能领取答辩材料袋。 |
5月22日-
6月9日 |
1.组织专家评阅。
2.由学位点负责人商议评阅专家。
3.汇总专家评阅意见。
4.组织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做好答辩所需的相关材料。
5.通知拟申请学位的博士生将科研成果(原件和复印件1份)交学位办审核。 |
审核拟申请学位博士生的科研成果 |
专家评阅论文要求:
1.未被抽中市盲审的:博士论文一式3份,全日制硕士论文1份,在职硕士论文一式2份。
2.被抽中市盲审的,在上述基础上再各增加1份。 |
申请学位 |
6月10日- 11日 |
通过答辩拟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将纸质版学位论文(博士论文一式4本,硕士论文一式3本)和“授予学历人员信息登记表”(在研究生院信息管理系统中填写提交后下载一份)交学位办 |
发离校单和检索卡 |
1.申请学位论文保密和暂缓的学生需填写申请表(研究生院学位与毕业相关下载专区可下载),导师和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交学位办,等待审核。
2.学生提交论文材料时,从学位办领取离校手续单。 |
6月12日- 16日 |
1.学院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并将“建议授予学位人员名单”上报学位办。
2.汇总并上报“申请博士学位人员简况表”。 |
接收各学院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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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9日-
6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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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证书,
准备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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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6日- 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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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决议学位授予结果,并将校学位授予结果反馈给
各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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