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作品】
《<论语>15.36》解析

【原文】
子曰:“当(dānɡ)①仁,不让于师②。”
【注】①
当(dānɡ):面对,面临,承担。
②
让:谦让。师:师长,老师长辈。朱熹注:“当仁,以仁为己任也;虽师亦无所逊。言当勇往而必为也。”
【译】孔子说:“只要是承担践行仁义的事,就是与老师长辈竞相前往也不必谦让。”

【解析】
孔子的教育不是专制教育,它不是要求学生们无条件地服从自己,不是蛮横到“理解的要执行,不理解的也要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加深理解”,而是告诉学生,只认真理只认正义,如果自己坚守的是真理是正义,就不要有顾忌,即使是自己的老师也不要相让。古希腊哲学家亚里斯多德与他的老师柏拉图发生了相左的意见,他说:“吾爱吾师,吾更爱真理。”这并不是不尊敬老师,真理所在,对于老师的意见也没有办法苟同。这就是做学问的精神,皇帝老子都敢碰回去。不管是老师还是皇帝,真理所在正义所在,一定要争,争的是真理不是个人意气,为了真理正义而相争不让,这是对真理正义的尊重,也是对与之相争者的尊重。《孝经·谏诤章第十五》说:“故当不义,则子不可以不争于父,臣不可以不争于君,故当不义则争之。”你明知对方偏离真理违背正义,不与之相争而唯唯诺诺,真理何在?正义何存?岂不是要陷他们于不仁不义之中吗?这是我们必须坚守的信条。
在仁面前,众生平等。一如佛所说:佛法平等,或者如现在所说:真理面前一律平等,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孔子有长幼之序等等许多序别之说,序别是为了区分,但这种序别是为了社会的和谐、人与人之间的和谐而设定的,并非一成不变的教条。如果有仁,则仁重于一切,仁是一切的根本。社会的秩序如果有利于仁,那你就去因循它,没有错;如果它违背仁或不利于仁,就应该突破它修改它,这的确是一种进步的思想,不是因循守旧的观念,更不是死死捆绑人们的绳索。后世的理学家们虽然衷心遵循圣人之言,但由于他们缺乏对老先生变通精神的理解,把儒学引入了一条狭隘的甚至窒息人性的死胡同(tònɡ),让人一听说孔老夫子,就联想到被歪曲的“三纲五常”等种种“束缚人们的清规戒律”。后世的反抗者们因而又矫枉过正,对儒学采取一概摒弃的态度,一下子把儒学这一瑰丽精华扔进了历史的垃圾箱。这到底是谁之过错?道理很简单,经是好经,可惜歪嘴和尚给念走样了!所以,对任何一个学说,盲目地崇拜和盲目地否定都不是严谨科学的态度,我们作为中华民族的后人,有责任正本清源,还其本来面目而造福众生。
孔子这段话,除了坚守真理正义而当仁不让之外,还有一层意思,那就是既然仁是民之所需,只要是行仁义的事,是你应该做的事情,就要自告奋勇,积极上前,不要谦让于任何人。比如见义勇为就是。但人们有时对看似与己有利的事,而惧怕被他人说成图名图利而不敢为,那就错了。比如大家选举你做“人大代表”什么的这一类事,你是去为大家服务,你是去为民众疾呼,虽然头上也有一个光环,但你要做的事是为了大家,有什么可谦让的呢?你如果一味谦让,那只有一种解释:你不愿意为社会和众生服务,你想腾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发财致富,你缺乏为社会服务的思想意识。这里不是给你扣大帽子,只要你的出发点是为了他人而没有贪图什么个人利益,你就应该当仁不让,甚至应该去争这个位置。
今天的人们还时常把这句话挂在嘴上,而且省去了“于师”,变成了“当仁不让”,很好,这也符合孔子的思想。只要是行仁义的事,合乎仁义,连“天地君亲师”都可以不必谦让,其他的自然就更不在话下了。但现在的人们恐怕是在拿掉“于师”二字的同时,连“当仁”二字也一块扔掉了,只剩下了“不让”:有了晋升的位置,舍我其谁?绝不拱手相让!非要一争到底!建经济实用房子了,为啥没我的份?你们多啥?我又少啥?不都是两个鼻孔一张嘴吗?谁怕谁?打破脑袋也要争个我高你低!你打着灯笼四处访一访,老子这辈子怕过谁?如此等等。“不让”之精神可敬可佩可嘉可贺,但你的“当仁”在哪儿呢?没有仁做基础,你“不让”的又是什么呢?孔子的思想可不是“橡皮泥”,任你怎么捏都成,还是回家去好好找一找被你丢弃了的“仁”吧!当你把那个关键的“仁”寻找回来了,再理直气壮地与人相争不让还来得及,黄瓜菜一点儿也凉不了。大凡此类为个人利益相争不让的人,对他人利益和大是大非问题是漠不关心的,他才没有闲工夫去管那些大事呢,可悲啊可叹!

(图片来自网络,致谢)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