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创建小康社会应该重新制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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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制定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如何如期实现?我看要制定以下具体标准:
1.制定小康社会具体标准;
“根据1984年全国农村住户调查资料,去掉食品消费中烟、酒、糖果和糕点等有害性和享受性消费项目,保留12类必需的食品消费项目,再按每人每天摄入热量2100大卡计算,其基本食品消费项目和数量(每人每年):粮食220公斤(220X4元1公斤=880元)、蔬菜100公斤(100X1元=100 元)、植物油2.45公斤(2.45X11元=26、95元)、动物油l.36公斤(1、36X3、6元=4、896元)、猪肉87公斤(X24元=2088元)、牛羊肉0.54公斤(X30元=16、2元)牛羊奶0.75公斤(X2元=1、5元),家禽0.74公斤、蛋类13公斤、鱼虾0.96公斤、食糖1公斤、水果3公斤。'从家禽开始不做计算了,就算列为农民自产品。
如果计算农民的粮食和猪肉也是自己生产的,食盐农民要买吧?用电是要花钱买吧?燃料也要花钱吧?穿衣要花钱吧?另外的农机具、农药化肥、种子,教育、医疗还没有计算。
这样计算:如果低于600元是贫困县的基准线,那么翻两番就应该是1800元。
好,那么就可以定为小康社会,农民人均收入每人每年不低于1800元还算合理!
早在1992年之前,国家就做过贫困县统计,当时的数据是592个县。
当时的统计数据,一是国家有一个大概的标准,不细致也不全面。二是各省根据国家标准上报,当时有的省市县领导怕上报太多了,面子上过不去,怕挨批评,怕丢乌纱帽。因此,没有如实上报。
直到后来,国家制定了扶贫政策,还下拨了扶贫专项资金,并且允许银行扶贫贷款。在这种情况下,许多省市县的领导开始反悔,叫苦不迭。那有什么用呢?只好打掉牙往肚子里咽!
因此,国家一定要重新修订贫困县的具体标准,各省市县重新按照标准,对照以后,如实上报,如果弄虚作假,一经发现,领导就地免职。
另外贫困县的标准也应该考虑,居民饮水问题、用电问题、道路交通问题。
如果饮水问题不解决,单靠当地的居民自行解决是不行的,如果没有电、没有村村通公路,没有电视、电话单靠贫困地区自己解决是不行的,本来就穷,吃饭穿衣都是问题,谁还有钱修路、架电线和打水井呀?
这些都需要政府和电力、交通、通讯、地质部门共同协商,协调、花钱才能解决的。
全国有661个地级市,每个市帮扶一个贫困县还是绰绰有余的。
如果饮水、用电、交通、通讯、闭路电视等等问题不解决,那还能算小康吗?
3.干部扶贫解困工作量化标准
对于扶贫解困问题,不是靠领导下去走走看看,就可以解决的。一定要层层量化工作标准,采取技术攻关和资金投入,现场指导,协调指挥。出主意想办法,带领大家找门路,找出路。能够有效的利用资源优势和地源优势,搞科技种田,搞养殖业,搞种植业,搞旅游,搞农副产品深加工和精加工,为农民的种植业和养殖业找销路。当然了,如何解决资金问题是关键!
干部下基层,要有写实,要有记录,解决了什么问题?县以上的主要领导,下基层要有影像资料和文字说明,影像记录必须是八小时的记录,甚至吃饭,吃的什么饭?住的什么屋子都应该记录。下基层解决问题,除了国家法定假日以外,至少要用一半的时间在基层解决问题。
原来有一首歌:叫“小斑鸠咕咕咕,我家来了个好姑姑,白天下地搞生产,晚上回家还喂猪,同我吃的是一锅饭,同我住的是一间屋”,这都是体现了那个年代的干部帮助群众的真实写照!
4.各省市县都要把自己分管的地区是否有缺水、没电、没有村村通公路做一个详细的调查统计,并且制定出解决的具体方案和解决时间,对于没有如期完成的主要领导要实行问责制,既然你没有为百姓干实事你还在这个位置干什么?
从现在开始,都要层层制定到2017年的五年规划,最后还要决战后三年,制定出不拖小康社会的具体措施,这样才能如期完成党的十八大制定的奋斗目标!真正实现小康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