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书法家的称谓
书法家这个称谓,是书法爱好者梦寐以求的荣耀。可是就书法家这个三个字来说,真正能够称得为“家”的人,或者是名副其实的人,的确很少。比如说,有的人参加了全国的书法大赛,并且侥幸获了奖,就被别人称为“书法家”了。其实,我看这种称呼纯粹是“忽悠”你。
如果是书法家,必须是有一定学识,有一定的书法理论,而且书法基本功要相当的扎实,必须是临摹过古代书法家碑帖,当然了也包括字帖。你写出来的字,要让搞书法研究的专家们共识。一看你的字,就知道你是按照古代哪一位书法家的字法写出来的。如果你写的字,谁都不认识,只有你自己吹嘘说是“学过赵体”或者什么体,别人都不敢认同,那你还算什么书法家?
书法,就是指古代书法名家的的书写方法,其实,这就是一个法则。如果你没有按照法则去练字,去写字,你怎么能够称作“书法家”?
另外,你的楷书基本功不扎实,字的间架结构掌握的不准确,随意性太强,也不行。还有,你的每个字的笔画粗细写的不规范,假如笔画都一样的粗细,或者应该粗笔的地方写细了,应该细笔的地方写粗了,把字形写散了,或者写乱了,写倒了,写歪了,那就不能是书法家所为。
因为,书法家写出来的字,要让大多数人认可才行,光老百姓说好,不行。光专家说好,当然也不全对。你写出来的字如果不规范,不标准,那么后代和年轻人怎么向你学习?拿你做楷模?肯定不行,会“误人子弟”呀!
另外,就一篇书法作品而言,你写的楷书里面有行楷的字,还可以。如果你写的隶书里面有楷书的摸样,显然不对。你要是写行书的作品,掺杂了篆书,也是错的。更严格地说,你如果在草书作品里面没有按照草书的笔法写,还按照你的写法胡乱写,就更错了。再说,你写大篆的时候掺杂了小篆的写法,不行。相反,写小篆里面有大篆出现也是错误的。
二、关于全国书法大赛
1、参加全国书法大赛要经过层层选拔,才可以进入国家级的大赛。
因为,全国书法大赛的评选人员如果在上万件作品中找出一、二、三等奖确实很麻烦。如果你的作品在县一级书法大赛都没有入围,那你还怎么参加省市级的大赛?假如,你的作品自己认为好,也可以直接投稿到市里,或者投稿到省里,但是,不应该
“越级”直接投稿到国家级大赛。
2、参加全国书法大赛对各省推荐作品应该有名额限制
例如,经过县市级的书法大赛,入围作品,可以上报省里参赛。省级的书法大赛在经过筛选之后,才可以把全省最好的楷书、行书、草书、隶书、篆书作品各推荐10份以内。如果全国按照32个省、直辖市计算,就是1700份作品。这样大大减少了全国评委们的麻烦,更重要的是把糟糕的作品挡在了门外。
3、参加书法大赛,至少要有两件以上作品
第一,必须有一篇楷书作品。因为楷书能看出你的书法是出自谁的碑帖,临习过谁的作品,也就是看你的基本功是否扎实。而且楷书的字数不能少于30个字。
第二,拿出你的最擅长、最突出,最拿手、最典型的作品。那就是任选作品,不管是隶书,行书,草书,篆书都可以。
4、不应该在你的作品上面写你的名字
你的作品可以书写你的身份证号码和手机或者国定电话,因为身份证号码只能看出你是哪个省的,这样就可以了,只要你的作品好,有了身份证号码,一旦你获了大奖,就会查到你的真实身份,这时候再公布获奖人的名单,就可以了。
5、被初步评为全国大奖的作品,应该参加一次面试
因为,现在有很多获奖人,一辈子,就反复临习过那么几个字,不能说明你的基本功。甚至有的青少年的作品就是家长写的,或者是老师、亲戚朋友帮着写的。这样的人就算获得了全国大奖,怎么让老百姓服气?
因此,我建议,获奖入围之后,要搞一次面试。面试可以在评委面前书写统一的文体命题。例如,你写的楷书入围了,你就应该再按照评委的统一要求,在考场上写楷书。如果篆书入围了,在考场上自然写篆书。以此类推,隶书,行书、草书也应如此。如果一旦,你连篆书都不认识,你就做不到把楷体字转换篆书体来写了,换句话说,你连楷体的汉字都认不全,你还参加什么书法大赛?你连草书的基本笔画都不掌握,你想获得草书体大奖?特别是篆书、隶书的基本要求你不懂,想侥幸获得大奖门都没有。
还有一点说明,假设,你说你是临摹过何绍基的字,那你就要背着字帖写出他的风格来。你临过什么碑帖,你就背着碑帖,写出你临习过的字,如果写的有七分神采,你就是真本事,否则,你就是个骗子!
6、关于各级书法大赛的奖项级别与称谓
我看在县乡一级的比赛获奖的人,只能算作“秀才”;市一级的算作“举人”;省一级的算作“榜眼”,“探花”;到了国家级的大赛才能算作“状元”。另外在秀才、举人、榜眼、探花、和状元当中,还可以分为甲、乙、丙、丁多个等级。既然是学习古人的书法,就应该有点古代科举的味道。
至于书法家的称号,就应该在状元里面产生才算合情合理吧。其实,即便是有的人当上了状元,如果你的年龄和学历是高中以下的在校生,我看也不能算作书法家。因为你还没有成年,还没有关于书法的论文发表,怎么能算作书法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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