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中国影子银行主要包括三类
(2014-01-07 17:2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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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 |
分类: 材料与案例 |
《通知》中称,目前中国影子银行主要包括三类:一是不持有金融牌照、完全无监管的信用中介机构,包括新型网络金融公司、第三方理财机构等;二是不持有金融牌照、存在监管不足的信用中介机构,包括融资性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三是机构持有金融牌照、但存在监管不足或规避监管的业务,包括货币市场基金、资产证券化、部分理财业务等。
而对于监管责任及分工问题,《通知》则强调将按照谁批设机构谁负责风险处置的原则,逐一落实各类影子银行主体的监督管理责任,建立中央与地方统分结合,国务院有关部门分工合作。
“已明确法定监督管理部门的,由相关部门按照法定职责分工分别实施统一归口监督管理,银行业机构的理财业务由银监会负责监管;证券期货机构的理财业务及各类私募投资基金由证监会负责监管;保险机构的理财业务由保监会负责监管;金融机构跨市场理财业务和第三方支付业务由央行负责监管协调。”
此外,《通知》要求商业银行代客理财资金要与自由资金分开使用,不得购买本银行贷款,不得开展理财资金池业务,切实做到资金来源与运用一一对应;信托公司业务转型要运用净资本管理约束信托公司信贷类业务,不得开展非标准化理财资金池等具有影子银行特征的业务。
“主要是给出一个原则性的政策框架”,一位银行业分析师表示,是从国务院层面试图对当前的影子银行的发展和规范方向进行概念和监管上的引导,对于影子银行的即期管理并没有起到实质性的作用,但是,依据这个类似于“基本法”的文件,可以用各个监管机构的监管影子银行的政策方向提供参考,也有利于对影子银行监管的细化和落实。
上述人士称,随着这个非公开文件的落实与消化,各个监管部委的细化文件将会陆续出台,对于影子银行业务发展起到长期规范作用。
“对于银行理财来说,可能会进一步规范化发展,银监会可能会就此加速推进理财直接融资工具和理财资产管理计划以对接非标资产的投融资两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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