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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教之意义——饶君诗草跋
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夫人禀七情,感物而生焉。心有所感,发为吟咏,自然之理也。故诗能持人情性。圣人列《诗》为六经之一,称“兴于诗”,非止于辞藻之间耳。《礼记·经解》:“入其国,其教可知也。其为人也温柔敦厚,诗教也。”诗之为教大矣哉!
性情者,古今人之所同也。观人类之邪恶,或因悲愁以自损,或因仇怨以相弑,皆因性情之失也。夫诗以感为体也,情感所发为好恶,好恶得其正(即《中庸》所谓: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即礼义也。故曰“发乎情,止乎礼义”。诗教本仁,故主于温柔敦厚。扶正性情,变化气质莫近于诗矣。
诗教之不兴也久矣,欲性情之无失也难矣!今以工业文明标榜,以逐利为能事,视教养为草芥。仇怨伪诈,粗鄙虚浮者皆是也。观此则知其所以教也。如欲化民成俗,以正国风,诗教之兴其庶几乎。
余友饶君,聪明灵慧,自幼习诗,孜孜不倦。君之诗风近太白,盖君之性情与太白相类也。余非精于诗者,故不敢妄论,以免贻笑。
圣人之教待其人而后传,故圣道古今不绝。续圣人之诗教者,其在君乎?君其勉之哉!
庚寅年于善伟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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