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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九十枝花|

(2013-06-15 14: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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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九十枝花》沈书枝

文化

分类: 读书写字

                                                                         一次安静诗意的江南之旅

                                                                               一段带着体温的怀乡记忆

 

我的农村经验并不多,仅有的又发生在不记事的幼年,实在可惜。后来大学时好不容易回去过皖南一趟,竟觉得这样亲这样近。隔着这些年,不免想过一回,又寂寞一回。

 

大学寒假逆江西行,到江南乡下的奶奶家过年,恍如昨日。江南冬日里阴晴不定,时时小雨清冷缠绵,空气湿润,房屋青瓦向下滴着雨,打在檐前干净透亮的石头地上。那时家家户户天一亮,人一走动,就照例要敞开着大门,远处田里堤上依然墨翠横流,要不是温度低,仿佛春天降临多时,风景明迷清净。不出门的日子,抵御寒冷的万全之策就是将身子缩拢到一个生了炭火的竹桶里,里面垫了一个竹篦子将炭火和棉鞋衣裤隔开,于是热力源源不断传遍全身,再怎样的湿冷倒也无妨了。

 

年前乡下磨米粉,舂年糕,连空气都是欢喜非常的,小孩子从大人的面色上也觉得出来。可惜我们被当做客,只象征性地被允许帮几下忙,并不能真的动手。又或许是因为手生笨拙,耽误了大家的时间,帮了倒忙也未可知。

 

大年初一早起来是喝热米酒,要吃“元宝”,越多越好。所谓元宝,是头天在火上煨了一夜的五香茶叶蛋,个儿不需大,滚圆滚圆黑乎乎的,全然入了滋味,一口气吞下三两个也不成问题。还有做好的糯米年糕,切成四方块,放入热油锅里煎得滋滋响,到表面呈金黄色,便粘了白糖吃,甜香绵软,十分美味。奶奶从不会一味说此物多吃不消化,看着我们一副馋相,吃得香甜,嘴巴便合不拢来。

 

江南主食一向是米饭,过年的时候,除了碧绿鲜嫩的青菜配饭,主菜一定是一两道荤的。高桌上架个小巧的红泥炉,燃起炭火,上面一个黑色的小陶罐,里面咕嘟咕嘟滚着鸡肉、香菇和冻豆腐,或是冬笋猪肉,或是清炖鲫鱼。。。那个小巧的炉子我印象深刻,不知家乡有无煎茶,如有,是否用到它,也未可知。一顿饭下来,小小的炭火只管袅袅地燃着,简单的食材只点了少许酱油、盐粒和白糖,热气腾腾,香气喷喷,即便闻香,这番热气蒸腾的景象都引人入胜,更别说实在是美味无穷呢。冻豆腐也是极好吃的,全身吸吮了肉汁的味道,一个窟窿一个窟窿的,烫烫地咬下去,汤汁就都喷溅出来。奶奶见我和妹妹爱吃,往往要买来很多块豆腐,放到桶中,注入清水,在外面搁上一天半日的即成了。江南气温低,倒也不会降至零下,水也结不成冰碴的。

 

至于那些从山里水库买来的活蹦乱跳、胳膊长短的胖鱼,全身银色,身体奋力打着挺,恨不能一鼓劲就从桶里挣跳出来,扑通得泥地上一片湿漉漉的。那鱼到底叫什么名字,怎么个做法,我倒是忘记了,只记得滋味鲜嫩可口,回味无穷。如今鱼类多人工养殖,应该鲜有其本味了。

 

待过完年要坐轮船回上海读书的时候,奶奶从瓦罐里捧出大把大把的糯米芝麻糖,用布袋子装了,让我带着。白芝麻,黑芝麻,一片一片,香糯脆甜。回来和宿舍同学分享,不消一些功夫就都吃尽了,心内又有几丝暗暗的悔意。那时物质比较贫乏,做人也就不免小器。

 

这些都成了我对乡村的唯一清晰的记忆,唯一的体验,越过长长的日子向后看,竟有这般留恋难舍。直到我看到《八九十枝花》这样一本书,看沈书枝笔下的皖南乡村,我的这些对安徽乡下的念想才又一寸寸全在心里活灵活现了。

 

我甚至对沈书枝和她的那些皖南乡村生活是有些嫉妒和羡慕的,没有人似乎比她更结实地生活在乡村,更贴近那里的山光水色,领悟那里的四季风物,民俗人情,然后又在风华正好的年纪就能把这一切用细腻柔丽深情的文笔一点一滴描画下来,风清月朗,人气平和,当真叫人爱慕留恋,仿佛他乡遇故知般动情。

 

我看她写的花花草草就十分感叹,生活在农村的孩子就认得许许多多花名草物,知道哪些可吃,哪些不能,又知道好吃的部分在哪里,该如何下嘴,亦或如何入馔,颇得一番风味。城市的孩子却不能,不是不够聪明活泼,是没有条件和自然那样相亲,是想而不得。书中作者写及和小伙伴们挎着篮子去野地里采艾蒿鼠麴草回来给母亲做粉团;农村里如何做莴笋圆配粥吃,蚕豆鸡蛋汤是怎样有隐隐透绿的颜色,如何包糯米粽,在墙缝里插艾和菖蒲,做芝麻糖,又提及豌豆、菱角菜、枇杷、西瓜等等自然恩物,还有捡螺狮,网小鱼,赶鸭放牛,养猫养狗,乡下的月亮和星子,春雨和秋树,露水和狗尾巴草,在毛竹林里翻跟头。。。这些鲜活的农村场景,看着样样可亲,身临其境。

 

书枝是一个性格温和,心思敏感的姑娘,心地里却总有一份对事物的温情和定见。她写农村的好与纯良,写得那样知心,那样无私,那样端然,那样静好,恨不得一点一滴,一分一厘都和读者分享了去。书枝写《八九十枝花》,那是真的照胆照心般的动人,别人比不过她。

 

书中还有一则最引我印象深刻的是村里的杀猪人。看官莫笑,我本人这辈子到现在也只是在那次寒假探亲时正逢年节,看到过一次杀猪,可谓印象鲜明,不能忘怀:‘小孩子四散逃去,却并不走远,只是用手捂住耳朵,看杀猪。杀猪的一脚踏在猪前胯上,左右揪猪头,右腿抵猪腹,细长的尖刀捅进喉咙,血沫一下子喷出来,用一只白底绘朱红牡丹的磁脸盆接住。猪的哀嚎声逐渐衰竭,不一会儿断了气。几个人把猪抬起来,奋力扔进大缸。烧开水,刮猪毛,把整只猪勾到一架梯子上,清理内脏,分割猪肉。’沈书枝此段的描写,并非我特别嗜好,但只觉得猪只嚎叫在耳,记忆中的杀猪场面又一次栩栩如现眼前。

 

清寒的冬日里,天青青的,阳光淡淡的,溪水绕着菜园,恰似给这四方的青碧的礼盒系了一条银光闪闪的缎带,煞是好看。

 

杀猪之后定是一顿大餐,这个也是我经历过的。乡亲邻里皆来做客热闹,主人家里一派喜气。女人们头上包着头巾,在灶房里忙忙碌碌,手浸在冷水里洗菜洗肉冻得通红,又利落地在围裙上擦干净,然后一顿锅铲炉火,一会儿功夫,就笑吟吟地将一大碗一大碗热气腾腾的饭菜端上桌来,那时节并不时兴盘子碟子这类细致的东西。饭菜铺得满满一桌,自然都与猪肉相关,红烧、清炖、煎炸、凉拌,样样都有,有特别受欢迎的就桌头桌尾摆上两大碗一模一样的。众人喝酒划拳,放声说笑,小孩子也跟着沾了大人喜乐融融的光,仗着有客人在,父母抹不开面子大声呵斥打骂,就放着胆子做些平日里不敢做的小坏事儿,疯玩得飞上了天。

 

书里有写乡土,自然便有乡亲,何况沈书枝是个有情有意的人呢。读她笔端的爸爸,妈妈,奶奶,同学,老师,乡人和初次爱上的那个人的故事,有哀恸,有欢喜,有失去,有获得,总不免让我也想起自己在皖南的亲人。

 

我回乡探亲的时候,正值大一。我表哥大我一岁,前次大考失败,复读一年又没有考上,对我在上海读书想必是极羡慕的。但在他眼里我只是她表妹,他对我也没有任何嫉妒之心。我们吃玩在一起,他领我去田里挖水萝卜和荸荠,然后就在门前的小河里洗来吃,用牙齿直接把皮剥下来,咬得咯吱咯吱地清脆。我们又一同走许多山路,去水库买鱼,又上山挖冬笋回家请他母亲做笋丝炒肉来吃。我临走的时候,他或许有些不舍,就勾着我的脖子掐了一把,笑笑没有说什么话。我和他年纪相当,短短一个月的友谊,相互产生了依傍的感觉。一晃十几年过去了,他已成家立业,太太是个手艺不错的理发师,给他生了一个儿子。两人不久就在城里开了一家小理发店,一起打理。不出几年,倒能够靠自己挣的钱买了一部小汽车。凡家里人出远门或有亲戚来访,他就做专职司机,负责接送。但是我和他从那以后再也不得见,仿佛咫尺天涯似的那么远。

 

我大表姐俊俏,出嫁离家的早,二表姐长得不如大表姐好看,皮肤有些黑,前额头发总是梳得光光的,扎着两条黑辫子搭在肩上。在当时的乡下,男孩子总比女孩子来得金贵。为了供弟弟上学,她念到初中毕业就不再读了。她非常勤劳能干,单纯善良,性格敦厚,沉默的很。在家里一刻不闲,帮着母亲做饭,带年小的弟弟妹妹,帮父亲田里做农事。风吹日晒,自然比真正年岁看上去老相些。后来嫁了人,养了一对双胞胎女儿。本以为就此日子过得平顺安心了,可她不幸得了癌症,早早丢下两个年幼的孩子走了。我父亲一说到她就重重叹气:这孩子就是一辈子太劳累了。我和她虽不像和表哥那样熟络,听到这儿也止不住淌下泪来。

 

我的小表弟据说比较有出息,人比较机灵活泛,念完高中就去南方打工,还当上了车间主任什么的,动不动就打电话回来报平安,说一些城里的新鲜事儿,又时有钱寄回老家孝敬父母大人。一说起来,他父母脸上就禁不住笑吟吟的,欢欢喜喜见人就讲。现在,说不定他已经风风光光娶了媳妇吧。

 

沈书枝的皖南乡下自然也少不了这样那样的悲欢离合,生离死别。人世迢迢,世事如梦,又岂止是令人动容,鼻酸哽咽那般简单啊。

 

乡村里的年轻人很多都到城里打工去了,不一定都能挣到什么大钱,也不见得都生活的如意。只能说,他们在城里努力挣得属于自己的一份生活,或者是要在城市人面前证明自己什么。剩下老的病的还在老家种地做农民,不得不担负各种繁杂的费用,要么终老在那片土地上;要么就去投靠城里的儿女,算是另一条出路,想在城里享到子孙的一点儿清福,虽然并不能完全适应城市生活。可归根结底,谁也不愿意离开生养自己的地方啊。

 

不管怎样,渐渐的城市就要把乡村包围、吞没,乡村已经慢慢演变成一个个小小的商业繁华,日益喧嚣的城市,有时这让我产生一种错觉,就像听熟的一首咿咿呀呀的乡间小曲陡然被改编成一首在卡拉OK房里破嗓嚎吼的流行歌曲,让人一头雾水,适应不过来。

 

以后,或许就再也找不到真正意义上的原汁原味的乡村了。

 

想到这些,就不免觉得书枝写她儿时的乡村在当下就有些遥不可及,犹如残阳里一道依稀仿佛的美景,远远看着,似梦非梦,大有昨是今非之感。这样想来,真是既欢喜又忧愁。

 

妹妹去年回了一趟老家,告诉我原来门前的那条清泱泱的小河没有了,前面的那块随时可以采摘时蔬的菜地也消失不见。因为要修高铁,整个村子全部移往别处。要不是表哥带着,她和父亲任谁也认不得回家的路的。还有,以前的那个村庄早就已经改名划为市了。我听了默然,不知道还要不要再回一趟老家去。想来,记忆里的那片乡土已然不复存在了,只能心下暗暗庆幸,自己曾那么近地呼吸过乡村舒朗的气息,以此宽解自己。

 

将来或许再也难找沈书枝笔下的那个可亲可爱,让人欢喜向往的乡村了。我想,那些曾经开在旷远的清净乡土上的八九十枝花,就只能开在文人的纸页上,开在艺术家的画布中,开在我们的心里面了。

 

不过,书枝笔下那个近于完美的,深情的,精神富足,令孩童愉快的皖南乡村宛若一位声名卓越、脾性温良的好姑娘,竟让我这个城里人如此盈盈挂怀,真心想把她娶回家来,和她相亲相爱,善待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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