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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一
河北两位残疾老人贾文其和贾海霞,花14年时间种上万棵树,愣是把昔日荒滩养成葱葱密林。读这篇新闻时,我真是感慨人类创造力之伟大。哪怕最卑弱无助的残疾农民,一位双眼全盲,另一位失去上肢,也没什么文化技术,竟也能取得如此惊人成就。
说起来好俗气,两人植树的动力竟然是赚钱。赚钱这事真有魔性,它使残肢者奋起,盲眼人趋光,富有神性地生活。我说这话出自完全的赞美。当然,我主要想赞美私有产权的作用。
这件事情和私有产权有什么关系呢?要理解这点,先从中国的林木采伐制度说起。
二
中国的「森林法》对林木采伐有严格限制。国家集体的大片森林就不去说,农民自家林地的采伐也很不自由。除自留地和房前屋后的零星个人林木,一切林木采伐都需要许可证。也就是说,就算农民责任田的树林(自留地在法律上不等于承包地)、开荒种植的树林、合法使用的林地,也不能随意采伐。农民想砍自家树,先办采伐证。
这种限制看起来不是大问题呀,不就是办证么?实际操作起来却没那么容易。首先要提交林木权属证明,这个前提条件就很够呛。农民除自家宅基地和责任田,其他基本没有产权证明。
开荒种植的林地,法律上通常属于集体,实际由开荒者支配。集体和个人之间的权益分配,多依乡约惯例,法律上往往一片空白。这也是农民植树的最大阻碍:缺乏产权证明,确权过程繁琐。经济学家德·索托在「资本的秘密》里详尽描写了产权不明带来的困顿。
就算林木属于自家,也能提供证明材料,后面也没那么容易。书面申请要填写地点、面积、树种、株树、蓄积量、作业时间,等等。除形式审查,林业部门通常要实质调查,一拖延就过了一段时间。办理许可证通常收费,有些按采伐面积,有些按立方数,有些直接按交易量,按销售额比例。各地方规定的费用不同,对农民而言也是一项负担。
就算木材砍伐下来,要运去贩卖,还要办理「木材运输许可证」。这一重麻烦通常由木材收购商承担。至于零星木材砍伐,或市集零售,就要冒很大风险。我的老家在南方山区,以前当地派出所的一大收入来源,就是非法木材。他们开车在公路巡逻,凡小型车辆拉木材,通常都是两证俱无的「黑木」,那就要罚一笔钱。
三
就算材料完整,合理合法,林业局往往会找理由拖诿塞责。
原因很简单,林业部门的法定职责是保护森林资源,他们一切的行动逻辑,考核指标都围绕森林覆盖率、林木存量、打击盗采数量、植树造林,等等。采伐与他们的业绩直接冲突,为什么要积极办理呢?前面说到,有些地方办理许可证需要收费,有些收费还颇高,这也许还能降低农民办证难度。无利不起早,有钱好办事,激励法则对官僚部门其实也适用。
城市的一个普通商人,你让他跑工商局办件事,都要几经折腾,头疼得要命,何况大字不识一个的农民。为了砍几棵树,让他们填写看不懂的表格材料,求村支书开具证明,在县政府办公室敲门询问,求科长局长们盖章。一些地方公务员治理糟糕,设槛寻租,鹭鸶腿上劈精肉,这些都很常见。这一关一道对农民而言,比少林寺十八铜人阵还难过。
这就是中国农村林木采伐的法律环境。所谓采伐许可,对普通农民而言,基本等同于不许可。用「砍伐自家林木」作关键词搜新闻,你会发现大量被判刑的农民,依据无非是:没有采伐许可证,非法采伐。
四
中国很多的立法有严苛、不讲理的一面,守法执法时却是另外一回事。比如我觉得,绝大部分农民都是按照朴素观念办事。自家林地上,该种就种,该伐就伐,谁会傻到办什么许可证呢?除非被小人举报到官府,这种事通常没人理会。若严格执行「森林法」,大部分山区农民都足够抓起来判刑。
话虽如此,这也不意味着恶法没有杀伤力。「森林法」打击最大的是林业领域的企业家。有志于造林致富的农民,他们就面临现实法律障碍,要估算成本,还要防范政策风险——想想看,若是花费数年甚至十几年时间,投入巨大成本,营造出一大片经济林,到收割效益时候,林业部门以环保价值的理由不让采伐。你会不会气发疯?或采伐时受到计划指标限制,产出受限,这种事情其实很正常。
企业家是财富的挖矿机。敢于吃螃蟹者,更是各自领域的示范英雄。村民企业家、致富带头人,他们更是稀缺的资源。他们面临复杂的乡村人际关系,糟糕的法治环境,创业风险本来就大。「森林法》打击这类人积极性,自然打击了农民植树赚钱的积极性。
多年以来,政府为鼓励农民植树费尽心思,钱也没有少花。通行做法是根据树苗发补贴,除养肥一堆农基站和育苗企业,基本没起到育林效果。农民领补贴后很多并没有植树。若按照成活率发补贴,农民又不积极——本来就没多少钱,还要拖很长时间才发,谁会积极呢?钱到手之后,树苗是死是活,能否成材,农民也不关心。反正树木终归不能变成真实收益。
政府植树补贴,看起来轰轰烈烈,其实造成很大浪费。民间有谚,年年种树年年荒,年年种在老地方,说的就是这现象。没有完整产权,没有稳定预期和收益,靠宣传和补贴根本无法成事。中国北方的成片造林,基本靠政府扶持的企业在做,成本其实很高昂。
五
民间造林这么难,为什么贾文其和贾海霞这哥俩办成了?我认为,他们特殊的身世际遇,无意中达成了较完整的私有产权状态。
他们植树的河滩是村委分给他们的。当时他们看中这50多亩荒滩,就去找村委会签协议。贾海霞是这样想的,「要是植好成别人的了,我们这干了个啥?」村里也同意了,在一张皱巴巴的村委公用笺上,写下几行字:
为了发展林业,支援国家建设,要想富栽林木。为了照顾残疾人,愿将座落在大河中间余留的夹河岸二片,批给贾文其、贾海霞两人经营植树管理。村委不收任何费用,自己处理树木,收入归自己所有。如果被洪水刮了,村委不赔偿任何损失。以上协议共同遵守。
我认为,这短短的几行协议颇有小岗村改革的神韵。「自己处理树木,收入归自己所有」,这几个字才是两位残疾人成功的秘密。
六
在他们认知世界里,这一纸协议大过天。他们获得一片产权大体明确的荒滩,这就算有了保障。接下来就是十四年如一日,辛辛苦苦地种树。两位都是残疾人,又没有种树手艺,一开始自然成活率不高。据说最早种了800多枝,只活下两棵。他们并不着急。贾文其说,「有驴不怕慢,只要天天赶,总会走远的。」只要树木能够成林,收益全归他们,这一点是极大的激励。经济学的世界里,稳定的预期比黄金更重要。
你可能说,他们不用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吗?这已经不重要了。即便需要许可证,最多只是麻烦辛苦,或请人劳驾跑几趟。更大可能性,他们根本不需要什么许可证。谁会恶毒到和残疾人的养老钱为难呢?小人不举报,官员不理会,两个残疾人的小营生谁会管呢?两位植树老人都是重度残疾,这一重不幸身世,在讲究人情的中国社会无意中破开了管制。
大概从签订协议那一刻起,他们也明白:这片树林是他们的摇钱树,指着养老呢。
还是那句话,稳定的预期比黄金更重要。林木采伐许可证?死开去!
残疾人难以从事繁重、复杂的体力劳动,植树反而有一些优势。用刀把大树的旁逸枝杈砍下来,当作树苗,用水浸湿,直接插进泥里,多浇几次水,就算完成植树。他们采用原始的「扦插法」,种植易成活的杨树和柳树。只要勤加看护,确保一定成活率就可以了。不需金钱投入,只需付出劳动。在毅力、耐性这些方面,残疾人比一般人强许多。
写这篇文章时我特意去查,发现残疾人植树在北方很常见。他们通常被描绘成身残志坚、造福世人的案例。实际真相可能是:残疾人在农村植树造林这项劳动里,颇有比较优势。市场无绝人之处。
七
只要付出辛勤和耐心,就能看到希望。两位残疾老人是在和命运抗争,真正驱使他们植树造林的动力是赚钱。这一点并不丢人。他们成名之后,受宣传机构和媒体摆弄,可能也会说些无私奉献之类的话语。他们说说也就罢,旁人如果相信,并且真心抱着那样的期待,那就近于愚蠢有害了。
做个明事理的人,既要洞察世间真相,也要体谅人情冷暖,以免被人牵着鼻子走。最近两位老人的事迹火到美国去。有记者走近他们,发现两位老人私底下在大倒苦水。官方媒体总让他们说些「创建森林城市,防止大气污染」之类的鬼话。他们越出名,光环之下越有重压,以后连树都没法卖。当初不是为赚钱,两位老爷子会苦熬十四年,种出一片葱葱树林?现在木已成林,却让他们空着肚子唱高调,这不是害人嘛。
容我对那些不让谈钱、贬低谈钱的人们喊句话:死开!别挡着两位爷爷发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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