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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的受害者是药家鑫父母。

(2012-02-09 11:5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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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真正的受害者是药家鑫父母。

  张妙走了,药家也因此失去了唯一的儿子,彼此都在痛苦中,应该互相谅解,说真的,就是药庆卫给你,张秒的家人你能要吗?一日三餐都离不开钱,你们需要,他们也需要,但是你们要是只考虑到自己把钱拿走了,那么药家如何生活?张妙死的冤,但是药家鑫也同样为此付出了生命的代价,活着的当事人,你们都是受害者,彼此应该多一些宽容和理解!药家可以补偿你的是药家鑫的命或者父母辛苦赚的或者东拼西凑借来的钱,当时药家多希望你可以选择钱,

http://news.xinhuanet.com/society/2012-02/09/111502511_11n.jpg

给药家鑫留一条命,然而你们选择了一命偿一命,那么现在就不应该再过来拿钱。如果把钱也拿走了,那么张妙就不是受害者了,而真正的受害者就应该是药家鑫父母。

既然拒绝了,就不要再伸手了,那样只能毁了你自己的形象。先将社会捐款明细公布出来吧,钱都哪去了?药的死刑已经证明了法律的公正,任何人都应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任。在网络上也不例外,有些人也应该为自己的言论负责。要不然我真的很担心网络日后会不会成为攻击人的武器,随意编造、虚构,简直是太可怕了。支持你告张显,坚决不给钱,捐红十字会都不给他。

既然当初已经拒绝并退还了这20万元赠款,现在我感觉真没理由再要这笔钱,感觉张家不厚道了,有种出尔反尔的感觉,平心而论我这次支持药家(因药家鑫已经得到了法律应有的判罚)张家应该切记一句话“得饶人处得饶人”,社会舆论帮助了你,别翻过来再叫舆论伤了你,希望两家尽快从悲愤的气氛中走出来迎接更美好的新生活。

什么人啊?当时拒绝药父的一片真情可是挺坚决的啊。固然药家鑫可恶,死得其所。药父在此事件中的法理上,不应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当初药父给对方拿钱是出于对儿子保命的一线希望,药父舔犊之情可悯。于情于理也做到了。问题是,死者家属已经拒绝对方的任何赔偿与调解。人家已经赔了一条命,此事就此结束。现在再向人家要钱,与法不符,于情不通,于理无据。证明一点:要了人家一命,还得要钱。强盗也不过如此。可怜药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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